花垣县以政府安排工作方式退出现役士兵申请补缴社会保险有关事项的公告

2019-12-18 17:09:00 县退役军人事务局
作者:县退役军人事务局 编辑:王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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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据中共中央办公厅、国务院办公厅《关于解决部分退役士兵社会保险问题的意见》和湖南省委办公厅、湖南省人民政府办公厅《湖南省解决部分退役士兵社会保险问题的实施方案》要求,湘西州于2019年8月1日开始,全面受理以政府安排工作方式退出现役的部分退役士兵补缴社会保险的申请事项。请2019年1月21日前以政府安排工作方式退出现役的退役士兵,带齐相关材料,到花垣县退役军人事务部门公告的申请受理点提出补缴申请。个人提交申请截止时间为2019年12月31日。

一、材料清单:

1.入伍批准书或应征公民入伍政审表等入伍证明材料主件(加盖档案保管单位印章的复印件)。

2.退出现役登记表(加盖档案保管单位印章的复印件)。

以上材料,档案由退役军人事务部门负责管理的不需要提供;退役士兵档案遗失的须本人写出入伍地、入伍时间、退役时间、安置地、以及服役期间的工作经历(含服役部队、起止时间、单位主官、证明人等)。

3.身份证(查验原件并交复印件)。

4.委托他人办理的还须本人写出委托书并签字按手印,同时提供被委托人的身份证复印件。

5.填写《补缴社会保险个人申请表》和《基本养老保险参保缴费自查表》《基本医疗保险参保缴费自查表》。

相关表格和指导手册可关注湖南省退役军人事务厅的微信公众号,自行下载打印,也可以到当地退役军人事务部门公告的申请受理点领取。

6.基本养老保险或基本医疗保险在多个地区参保的,须提供多地缴费证明或个人账户查询单等缴费记录凭证(在安置地同一地区参保缴费的不需提供)。

二、申请受理:

1.原安置单位存在的向原安置单位申请并提交材料。

2.原安置单位不存在的向其上级主管部门申请并提交材料(注:经济战线的企事业单位均归口县科技和工业信息化局管理)。

3.原安置单位及其上级主管部门都不存在或没有安置单位的,向原安置地退役军人事务局设立的申请受理点申请并提交材料。

三、注意事项

1.对故意隐瞒或填报虚假信息的退役士兵,查实后将视情取消补缴资格。

2.在外地工作生活或行动不便的退役士兵可以委托他人办理,生活不能自理的也可以提前向单位或申请受理点预约上门受理。

3.任何单位或部门不得推诿拒收退役士兵提交的申请材料,如有类似情况,退役士兵可以在工作时间拨打当地退役军人事务部门公布的投诉举报电话:0743-7212081。

花垣县退役军人事务局

2019年12月19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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