解读|长沙市生育保险和职工基本医疗保险合并 你想了解的在这里

2019-12-19 14:28:45 红网
作者:卢欣 编辑:高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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红网时刻12月19日讯(记者 卢欣)根据《关于全面推进生育保险和职工基本医疗保险合并实施的意见》(湘医保发〔2019〕9号),按照“六统一”的总体要求,长沙市出台了《关于做好生育保险和职工基本医疗保险合并实施工作的通知》(长医保发〔2019〕48号)。

目前,长沙市本级、长沙县、望城区、浏阳市、宁乡市五个统筹区均已实现参保登记同步、基金账户合并、参保费用合并征缴、经办服务统一、监督管理合并,业务信息系统运转正常。各参保单位均可正常参保,职工个人正常享受待遇。

一、生育保险是否取消?

生育保险和职工医保合并实施,不是取消了生育保险。因为两险合并实施并不是说两个险种合并为一个险种,而是合并经办管理,生育保险还是存在的。每一个险种对应不同的风险,随着国家鼓励生育,以后生育风险面临加大的压力,所以生育保险还需保留。

“生育保险取消了”,这实际是误解。生育保险不存在取消的问题,没有取消。这是管理层面上的两项保险合并实施,实现参保同步登记、基金合并运行、征缴管理一致、监督管理统一、经办服务一体化。

二、单位和职工缴费有何变化?

对于单位来说,按照用人单位参加生育保险和职工基本医疗保险的缴费比例之和确定新的用人单位职工基本医疗保险费率,即:合并后费率为8.7%,单位缴费没有增加。

对于职工个人来说,依然不用缴纳生育保险费,只需要缴纳职工基本医疗保险费,缴费比例没有变化。

三、职工生育保险待遇会降低吗?

对于职工来说,参加职工基本医疗保险时同步参加生育保险,生育期间的生育保险待遇不变,不过生育保险基金并入职工基本医疗保险基金,生育保险各项待遇改由职工基本医疗保险基金支付。随着社会发展和经济的发展,生育保障只会越来越好,不会降低。

四、男职工参加生育保险有何用处?

对于男职工来说,参加生育保险可以享受计划生育手术费,也可以享受陪产假,男职工的未就业配偶也可同时受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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