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2月14日,全省智库建设工作会议召开,湖南师大法学院教授李爱年荣获“智库领军人才”荣誉称号。
李爱年教授(左一)应邀参加“湖泊保护管理·治理”国际学术会议。
湖南师范大学法学院是教育部首批卓越法律人才教育培养基地。
红网时刻记者 杨艳 长沙报道
作为与老百姓日常生活最为密切的法学学科之一,环境法学正以其独特的魅力,承担了日益重要的历史使命与时代担当。
在湖南师范大学法学院有一名痴迷环境法学的女教授,她有着35年的党龄和教龄,坚守教师立德育人初心,坚守法律人守护大众权利与幸福的博爱之心,矢志不渝奋战在教学、科研、人才培养和服务社会一线,在环境法学教育、生态文明建设大地上绽放独特芳香。
她叫李爱年。一片丹心向党旗、三尺讲台为立德,李爱年收获了湖南省“芙蓉百岗明星”、湖南师范大学“师德标兵”等一连串荣誉,在今年12月14日召开的全省智库建设工作会议上,她又荣获湖南新型“智库领军人才”荣誉称号。
立德育人,坚守讲台35年
与湖南师范大学结缘,始于1980年。
当年,李爱年就读于政治系,1984年她成为一名共产党员,并凭借优异表现留校,以一名助教身份开启讲坛之路。在从事助教的9年时间里,李爱年和学生们相处融洽,学生们喜欢她灵动的讲课方式,而她也屡屡被学生感动。
这段日子,她凭着惊人的毅力先后考取湖南师范大学法学硕士、哲学博士、中国社会科学院法学所法学博士后,先后师从陈汉光、刘湘溶、王晓晔、马骧聪等教授。1993年,李爱年转入政治系法学教研室任教,开启环境法探索之路。
师道传承。循着感恩母校的初心,李爱年驻扎在岳麓山下这片土地上,尽心尽力培育着一代又一代的师大学子,一晃便是35年。因教书育人成绩突出,李爱年多次被评为省级以上项目的“优秀指导老师”,被湖南师范大学授予首届“十佳师德标兵”。2018年,又荣获中国国际文化交流基金会对国内17所重点师范院校设立的“明德教师奖”。
创新教学,培育优秀环境法学人才
环境法学是新兴学科,没有传统意味着更具有创建的可能性。李爱年要求学生研究环境法律问题,不仅要拥有对交叉学科知识精准敏锐的把控,还要有系统性的思维方式和全局性的审视眼光。
为了缩小法学课本教育与社会实际的滞后性,李爱年把科研不断融入到教学当中,更新和扩充书本知识,丰富教学内容,同时也使知识更有立体感。为了让学术更好地为教学服务,李爱年率先尝试研讨式教学方法,鼓励不同观点的相互切磋,上课时引导学生积极发言、勇于辩论。环境保护法研讨式公开课获得一致好评,曾获得“精彩一课”教学竞赛教育部奖、湖南省教育厅一等奖,省级教学成果二等奖、湖南师范大学教学名师等奖项。2018年“环境与资源法学课程”成功立项省精品在线开放课程,带动研讨式教学在全校的推广。
作为老师的她,在对待学生方面几乎有求必应。论文指导、比赛指导、答疑解惑,但凡是学生有需要的地方,就有她尽力指导陪伴的身影,学院两周一次的读书讨论会,李爱年很少缺席。学生们在她的指导和帮助下也屡获佳绩,在调研论文、湖南省挑战杯、大学生创新创业项目国家级立项中,常常不负她所望,表现十分优异。在生活上,对生活困难的同学根据家庭情况、对学习优秀的同学根据科研情况,她经常分别从个人课题经费里给予资助和奖励。
一位毕业生给她的信中写到:在您门下三年,领略了您身处繁华喧嚣尘世中仍然率性、真实的坚守……您不仅是我求学的导师,更是精神力量的源泉。而李爱年说,自己最骄傲的就是见证了一届又一届学生的学习和成长,而后步入社会,成为对国家有用的人才。
建言献策,助力湖南生态文明建设
作为与老百姓日常生活最为密切的法学学科之一,环境法学正以其独特的魅力,承担了日益重要的历史使命与时代担当。身为法学院环境与资源法学重点学科、环境与资源法学博士点和硕士点的学术带头人,李爱年说,科研与教育都是为社会服务,只有知道社会需要什么、向着哪个方面去发展,才能够真正服务社会。
为了让这一颗初心保持炽热,多年来李爱年始终坚定理想信念,保持与社会同进步,走到社会基层、大众生活中去,踊跃投身教育创新实践中。
2009年受聘为长沙市政府法制专家以来,李爱年带领团队撰写《长沙市餐厨垃圾管理办法》《长沙市水资源管理条例》专家建议稿,并获应用性成果奖,其专家建议稿中的关键内容多被完整纳入正式施行的管理条例办法中;先后为十多个省直单位提供立法咨询和专家建议稿,2018年提出洞庭湖综合立法建议得到四位省级领导批示,最后被写入省委决议和省发改委文件,并被评为第二届湖湘智库“十大金策”。2019年,《湖南省洞庭湖保护条例》列入湖南省人大常委会重点立法项目并交由李爱年教授牵头的团队起草。除此,李爱年还成为了湖南省专业特色智库——生态环境保护法治研究中心首席专家,入选了湖南省121人才计划项目。
“中国的环境法研究迎来生态文明和依法治国的时代契机,我们迎来机遇,备受鼓舞。”李爱年说。除了助力生态文明建设,宣传法治精神也是李爱年的一项重要任务,她受聘为湖南省“六五”“七五”普法讲师中的一员,将党的精神与指导向省直机关和县市领导传播。
在洞庭湖的建言献策中,李爱年多次带领团队深入洞庭湖区实地调研,走访了10多个省直厅局,组织了50多次调研会、座谈会、研讨会和对接会,收集了上百万字的湖泊立法和调研资料,先后承担9项与之相关的课题,形成调研报告1篇,智库报告4篇,报刊论文10篇。
“李爱年是一位党员,也是一位学者。作为党员的不畏艰苦、潜心钻研的精神刚好在她学者身份中得以体现。” 湖南师范大学法学院党委书记于烽这样评价。他说,在法学院,还有许多像李爱年一样的优秀党员教师,他们遵循湖南师范大学“仁、爱、精、勤”的校训精神,追求“崇法明理,止于至善”的育人品格,在教学科研上以一片赤诚终向党、一颗初心孺子牛,潜心甘为苦行者、甘为人梯育良才,默默无闻辛勤耕耘,在平凡的岗位诠释共产党人的初心和使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