高警老班长践行新使命 学习创新永远在路上

2019-12-26 11:37:47 红网
作者:杨慧芳 编辑:杨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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工作中的吕素红。

红网时刻12月26日讯(通讯员 杨慧芳 )在湖南省高速公路交通警察局娄底支队,有一名“高警老班长”——法制科科长吕素红,他于1989年入伍,2004年退伍,自退伍转业后一直从事高速公路交通管理工作。从警十多年以来,不管在哪个工作岗位,始终牢记服务宗旨,坚持严格执法,热情服务,廉洁奉公,以实际行动践行了“立警为公,执法为民”的根本要求,用青春和汗水树立了高速交警的良好形象。

爱岗敬业,业务素质过得硬

转业后,吕素红不断地勤学苦练交通安全管理新知识,适应岗位新要求。从大队长岗位调至法制科科长后,他毅然担任起支队领导的法律参谋、执勤执法指导等重担,工作的法律专业性强,政策性高,所以他就严格要求自己,在短时间内提升较高的法律知识和业务能力,而且他常说:“学习永远在路上”。

工作时间,他尽责履职,工作之余,他继续强化自身业务,雷打不动的保证了每天花1至2个小时进行法律知识和业务学习。虽然是工作上的老同志,但他时刻以“新手”的低调姿态保持着谦虚好学,令年轻同事都肃然起敬,纷纷加入到坚持自学法律知识的队伍中来。

做事如做人,他严格法制审核,确保工作无差错。在审核工作中,他以事实为依据,以法律为准绳,认真阅卷,仔细分析案情,提出自己的意见,确保做到不枉不纵,严格、公正执法。2016年以来,经他审核的行政案件没有一起行政复议或行政诉讼。

勤于思考,参谋作用发挥好

法制科是支队领导的参谋助手,是规范执法活动,推进队伍法制化、规范化建设的政策执行部门。作为科长,吕素红在工作实践和充分调研的基础上,结合支队实际,制定了推进支队法制建设的工作措施。

他通过完善机制,确保疑难案件处置到位。对疑难复杂案件,坚持承办单位、法制科、支队领导三级“会诊制”。在案件办理中采取事前介入,事中指导,事后检查的方法,进一步深化内部执法监督,提高了办案质量。

学以致用,创新举措成效足

他在学习和实践中反复轮回,并学以致用,创新工作举措,于细枝末节处规范执法行为,例如在把好案件质量审核关的同时,创新一系列措施,规范了支队的执法行为。支持编写了《法制工作》季刊、《案卷&文书制作参考》《案卷文书立卷规范》等指导性刊物,制定了支队《涉案财物管理制度》,在高警局“一规定两办法”的基础上,制定了支队的具体实施细则并进行责任分解,并切实加强考评成果运用,有效地调动了支队全体民警执法工作积极性,促进了执法质量考评工作的发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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