红网时刻1月6日讯(潇湘晨报记者 陈张书)1月5日,长沙市人大代表张顺新来到驻地报到,并带来了一份《应重视我市城市管理中“光污染”问题》的建议,希望长沙市城市管理过程中重视“光污染”问题,把光污染消除在萌芽状态。
“严重影响行车安全。”长沙市民王先生经常经过猴子石大桥,有时晚上加班回河西,刚上猴子石大桥时,有一个摄像头,抓拍车辆时不断闪光,光线特别亮,很刺眼,也容易引发安全事故。据了解,监控补光灯常常安装在车流更多的路口监控拍摄旁边,如果遇到个别的监控补光灯设置不合理,或者补助灯光太亮的情况,容易给车辆通行安全造成隐患。
除了道路交通监控补光灯外,城市中的广告LED显示屏、招牌和标识、灯光小品和雕塑、节庆彩灯等,有的特别刺眼,晃得睁不开眼睛。
“光污染已日益成为一种新的严重的污染源,它在威胁人类健康的同时,也成为社会不容忽视的公害。”张顺新说,近年来,“亮化工程”成为城市化建设中不可缺少的一部分。“亮化工程”确实使我们的城市形象得到了很大的提升,这对吸引外来投资,提高城市间综合竞争力,甚至可以降低犯罪率,减少交通事故等,起着非常重要的作用。然而,光污染也正伴随着夜间炫目的灯光开始在许多城市蔓延。
“城市‘光污染’治理应以防为主,防治结合。”张顺新建议,在开始规划设计城市建设时就应注意防止光污染。由于光污染很难通过分解、转化和稀释等方式消除或减轻,因此,其防治应以预防为主,把光污染消除在萌芽状态。同时,尽快制定光污染环境问题预防方面的政策、法律法规及标准。建议长沙市在地方性法规中增加“防治光污染”内容;在城市建设中要严格按照照明标准设计。此外,在建设项目环境评估中,增加“光污染”评估内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