岳阳市人民政府关于黄岳四等同志
职务任免的通知(岳政人〔2019〕9号)
各县市区人民政府,岳阳经济技术开发区、城陵矶新港区、南湖新区、屈原管理区,市直各单位,中央、省属驻岳各单位:
市人民政府决定:
黄岳四同志任岳阳市优化经济发展环境领导小组办公室主任,免去其岳阳市疾病预防控制中心主任职务;
罗奇同志任岳阳市人民政府办公室督查专员(试用期一年);
李有根同志任岳阳市教育体育局主任督学;
免去朱新和同志岳阳市教育体育局主任督学职务;
杨剑波同志任岳阳市社会保险服务中心主任(试用期一年);
向阳同志任岳阳市劳动保障监察支队支队长(试用期一年);
柳敏同志任岳阳市劳动人事争议仲裁院院长(试用期一年);
徐波同志任岳阳市人力资源服务中心主任(试用期一年);
陈岳林同志任岳阳市卫生健康委员会副主任,免去其岳阳市优化经济发展环境领导小组办公室主任职务;
黎珊同志任岳阳市妇幼保健院院长(试用期一年);
何玉平同志任岳阳市应急管理局总工程师;
吴昊同志任岳阳市机关事务管理局副局长;
刘钢同志任岳阳市广播电视台广播中心主任(试用期一年);
免去陈晓鹏同志岳阳市广播电视台广播中心主任职务;
王平同志任湖南民族职业学院副院长;
免去尹山同志岳阳市铁山供水工程管理局副局长职务;
免去涂克成同志岳阳市城市建设投资集团有限公司总经理职务;
艾更知同志任岳阳三荷机场投资建设管理有限公司董事长,免去其岳阳三荷机场投资建设管理有限公司总经理职务。
董事长、总经理的任免,按《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有关规定办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