注意啦!湘江干流湘潭县段水域实施常年禁捕

2020-01-09 10:07:31 湘潭县融媒体中心
作者:彭洁 编辑:吴思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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红网时刻1月9日讯(湘潭县站记者 彭洁)为贯彻党中央国务院关于加强生态文明建设的决策部署,保护湘潭县渔业资源,加快水域生态环境修复,确保长江流域重点水域禁捕退捕政策落到实处,根据有关法律法规和文件要求,经县人民政府研究,决定在湘江干流湘潭县段实施常年禁捕。

自2020年1月1日起,湘潭县所辖湘江野鲤国家级水产种质资源保护区全面永久性禁止天然渔业资源的生产性捕捞,所辖湘江干流其他水域全面禁止天然渔业资源的生产性捕捞(暂定十年)。在禁渔期、禁渔区,严禁以任何方式任何工具进行捕捞活动。在禁渔期、禁渔区从事捕捞行为的,由相关职能部门依法依规从严查处。

实施常年禁捕,是缓解湘江生物资源衰退和生物多样性下降危机的关键之举,将有效维护湘江生态安全、推动莲乡绿色发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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