长安剑:哄抬物价,殴打消费者,从快、从严、从重打击!

2020-01-29 14:21:16 中央政法委长安剑
作者:综合 编辑:秦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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导语

长安君(ID:changan-j):昨夜今晨,疫苗制备在望、武汉患者“应住尽住”、多地病患治愈出院……一个个好消息给疫情防控打了一剂强心针。然而,近日来,个别人却哄抬物价、殴打消费者、不服从管控……对于这些“发黑心财”、扰乱大局的行为,执法机关绝不手软!

扬言要“发国难财”,罚,拘

27日下午,辽宁沙河口公安分局接到报警,有人在广场上高价贩卖口罩。出警后,涉事男子在围观群众质疑、拍摄和执法人员在场的情况下,当众扬言要“发国难财”,造成了不良的社会影响。

公安机关会同市场监督管理部门对其违法行为进行了查处。市场监督管理局依法责令当事人,立即停止违法行为,没收违法所得,并按上限处以10000元罚款。公安机关给予其行政拘留十日的处罚。

药店10倍价卖口罩,罚300万

26日上午,天津津南市场监管委接群众举报,一药房存在哄抬口罩价格的情况。一款N95口罩进货价格12元/袋,售价却高达128元。药店涉嫌不明码标价、哄抬物价、非法牟取暴利。检查人员当场查扣涉事产品,并责令药店暂停营业,处以300万元行政处罚。

目前,此案涉嫌经济犯罪问题已移送公安机关。执法部门表示,哄抬价格、囤积居奇等价格违法行为是经营和商品销售不可触碰的红线,对触碰红线者,将从严从快从重给予严厉打击。

哄抬物价、恶意囤积,从快从严上限查处

截至25日,湖北武汉对1236家药店、521家商超门店进行了全方位检查,对口罩、消毒水、酒精等防疫用品,猪肉、蔬菜、水果等生活必需品是否明码标价、捏造散布涨价信息、恶意囤积、价外加价、质价不符等价格违法行为进行现场疏导和查堵。共责令标价不规范问题127起,囤货惜售5起,擅自涨价7起,立案调查7起,实施行政处罚4起。

武汉出台《关于战时状态下价格监督检查的指导意见》,明确提出,对“相互串通,操纵市场价格、捏造散布涨价信息,哄抬价格,推动商品价格过高上涨”等违法行为,坚决依法立案,从快从严、上限查处。

殴打消费者,拘留

27日,辽宁东港警方通报,一男子在药店购买口罩过程中,因价格问题与工作人员发生纠纷。一女店员称“进不到货,价格是国家规定的”“可以退”。一男店员则与消费者发生冲突,让消费者“滚出去”,并挥拳殴打其面部,导致面部轻微挫伤。违法行为人被东港市公安局依法给予行政拘留八日,并处三百元罚款的处罚。

此外,东港市场监督管理局表示,药店未对口罩价格明码标价,无法提供购进发票及销售票据,涉嫌违反《中华人民共和国价格法》,将对其依法从重、从快做出行政处罚。

不服从居家隔离规定,强制隔离

27日下午,江苏无锡云林街道对9名拒不服从居家隔离有关规定者实施强制隔离措施。22日,云林街道追踪到黄某、丁某携2名儿童从武汉到无锡投奔黄某妹妹一家,该户共有9人。辖区街道、社区及派出所随即电话联系丁某一家进行居家隔离,但该户9人拒不配合,且出现在楼梯咳嗽乱吐痰、未佩戴口罩出行等情况,公安部门配合疾控机构对丁某一家强制执行定点隔离。

恶意破坏检查点,拘留

26日,山东济南一男子酒后拒绝接受疫情防控检查,对检查点桌椅进行恶意破坏,在工作人员劝解下,男子返回家中。不久后,他再次返回检查点,并对工作人员进行推搡辱骂,在检查点寻衅滋事。

南山分局民警接到报案后,及时出警到达现场,将当事人传唤至公安机关。经调查,该男子寻衅滋事违法行为成立,被处以行政拘留十五日处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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