疫情防控期间医保经办服务工作怎样开展?湖南医疗生育保险服务中心近日发出通知,要求省本级各参保单位、协议医药机构等采取优化参保征缴经办、调整中心报账模式、延长特门购药周期、延长特门待遇享受期、简化结算报表报送等举措,尽量减少人员集聚,全力支持疫情防控。
通知将目前门诊特殊慢性病患者按月限额购药周期适当调整,患者可按病情治疗需要或处方一次性购买2至3个月药品数量。特殊病种门诊协议药店应积极主动提供上门服务。对恶性肿瘤、尿毒症、肝肾移植三大病及大病特药待遇到期的,经系统核实后适当延长其待遇享受期。
通知自1月31日起执行,如我省发布的疫情情况有变,则根据实际再予以调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