龙山县疫情期关于废弃口罩及特殊有害垃圾问答指南

2020-02-06 09:49:13 龙山县环境保护局 编辑:张皎
字号:

一、为什么要开展这项工作?

答:为进一步应对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的肺炎疫情防控工作,防止废弃口罩等特殊有害垃圾造成二次污染等问题,督促广大市民自觉妥善处置废弃口罩等特殊有害垃圾,有效隔断新型冠状病毒通过垃圾传播的途径,降低传染风险。

二、疫情期间怎样识别有害垃圾?

答:疫情期间的特殊有害垃圾主要是两大类,一是居民丢弃的口罩等防护器材;二是因疫情隔离和有发热等疑似症状的居民家庭产生的所有生活垃圾。

三、设置专用容器有什么要求,具体由哪些部门负责?

答:各单位和部门要立即在居民小区、公共场所、机关企事业单位、商业集中区等人口密集的重点区域,设置专门垃圾收集容器,用于收集废弃口罩。容器应设置文字标识,内设塑料袋内衬,避免废弃口罩与容器直接接触。并加强收运车辆、废弃口罩专用垃圾箱的消毒工作。专用垃圾桶的增设工作,县城区公共场所由县城管和执法局负责落实,居民小区由县住建局负责落实,单位院落及宿舍由各单位负责落实,各乡镇(街道)辖区内由所在地乡镇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负责落实。

四、普通居民应该怎样处理废弃的口罩?

答:普通居民用过的口罩,建议废弃口罩丢弃之前,应折叠成长条形后用挂耳绳捆绑成型,将口罩折叠时应将口鼻接触面朝外,有条件的应进行酒精消毒。投放时一定要直接投放至废弃口罩专用垃圾收集容器。同时建议广大群众对废弃口罩进行简易破损后投放至专用容器内,以防不法分子回收贩卖。投放后应及时洗手,对乱丢乱扔废弃口罩等特殊有害垃圾的行为要加以制止。

五、收集后的废弃口罩怎么处理?

答:城区内由环卫部门对废弃口罩安排专用车辆、专门人员收运,然后由生态环境部门监督交由医废处置机构进行处置;其他区域废弃口罩有焚烧条件的按规范就地进行无害化焚烧处理。焚烧点严禁设在饮用水源地、集中聚居区、河道沿岸等环境敏感区。

六、从事收集、转运、处理的一线工作人员应该注意什么?

答:一线工作人员按要求务必佩戴口罩和手套,穿防护服,作业结束时及时用洗手液、消毒液等洗手,劳动工具及时消毒,保持良好个人卫生,切实做好自身防护。

七、因疫情隔离或有发热等疑似症状的居民家庭产生的垃圾怎么处理?

答:因疫情隔离的居民,先自行用垃圾袋打包密封,交由具体管理人员收集,其废弃口罩等特殊有害垃圾参照医疗废物规范处置,其生活垃圾经过县防疫部门严格的消毒处理后运往垃圾填埋场进行深埋处理。有发热等疑似症状的居民应主动报告,其产生的所有垃圾参照医疗废物严格处置。

龙山县医疗废物废水及

特殊垃圾管理工作组宣

2020年2月5日

下载时刻客户端浏览更多新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