房租、税费减免!衡南15条"硬核"措施助力企业渡过难关

2020-02-07 16:51:33 红网
作者:王敏 编辑:姜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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红网时刻衡阳2月7日讯(记者 王敏)2月6日,衡南县人民政府印发了《关于积极应对疫情 支持企业渡过难关、稳定健康发展的实施办法》,从倾听企业呼声、全力协调服务、强化金融支持、保障企业用工、减轻企业负担、加强运行监测、强化法律服务等7个方面出台了15条“硬核”措施,支持全县范围内受疫情影响导致生产经营遇到困难的企业迅速复工复产、渡过难关,促进企业稳定健康发展。

倾听企业呼声丨完善县级领导联系企业制度

为及时帮助企业解决重点、难点问题,《办法》提出,健全完善县级领导联系企业制度,迅速组织开展疫情对企业影响的调查研究,深入了解疫情对企业生产经营的影响、面临的主要困难、急需的支持帮助等。发挥省中小企业诉求意见办理机制的作用,对企业反映突出的堵点、难点问题,加大交办力度,推动问题解决,帮助企业渡过难关,增强企业获得感。

全力协调服务丨建立审批、运输“绿色通道”

《办法》规定,全省重大突发公共卫生事件一级响应期间,各复工复产企业要成立疫情防控工作领导小组,全面贯彻落实县委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的肺炎疫情防控工作领导小组的部署要求。支持重点联系企业满负荷生产和扩产扩能,优化关键物资生产能力布局。全力做好防疫物资生产企业协调服务,对重点联系企业实施派驻制度,支持有条件的企业转产防疫物资,协调建立防疫物资生产许可审批和物流运输“绿色通道”。

强化金融支持丨全续保、不抽贷、不断贷、不压贷

针对企业资金短缺等问题,《办法》规定,加大对企业的贷款投放。县财政设立专项资金池,支持金融机构对受疫情影响的制造业企业加大贷款投放。各银行机构围绕内部资源配置积极创新信贷产品,增加信用贷款和中长期贷款比重,确保2020年中小企业贷款增速不低于全县各项贷款平均增速、确保增量不低于上年同期。全面落实中小企业融资担保降费奖补政策。

《办法》还要求落实对企业信贷支持的优惠政策。对受疫情影响较大、有发展前景但暂时还款困难的制造业企业,在银行同期贷款利率水平上下浮10%以上,费用全免,确保全续保、不抽贷、不断贷、不压贷,特别是对今年5月1日前到期的中小企业存量贷款,做好展期和续贷工作。对受疫情影响严重的制造业企业今年新增用于正常生产的贷款,在提供优惠利率信贷的基础上,财政给予最高50%的贴息支持,期限不超过1年。对受疫情影响暂时失去收入来源的企业,在申请创业担保贷款时,优先给予支持;对受疫情影响严重的制造业企业和感染新型冠状病毒肺炎的个人创业担保贷款,可展期1年,财政继续给予贴息。

保障企业用工丨援企稳岗,可缓缴养老保险

针对疫情带来的招工难等问题,《办法》规定,要利用互联网和中小企业公共服务平台网络提供线上用工服务,积极帮助企业解决招工难问题。指导协调不裁员或少裁员的参保企业和面临暂时性生产经营困难且恢复有望、坚持不裁员或少裁员的参保企业,用好用足援企稳岗政策。

《办法》还明确,允许企业实施灵活用工政策,综合调剂使用年休假。企业因受疫情影响导致生产经营困难的,可以通过与职工协商一致采取调整薪酬、轮岗轮休、缩短工时、待岗等方式稳定工作岗位,尽量不裁员或者少裁员。对受疫情影响面临暂时性生产经营困难,确实无力足额缴纳社会保险费的企业,按规定经批准后可缓缴养老保险、失业保险和工伤保险费,不影响参保人员个人权益。

减轻企业负担丨房租、税费减免,清理欠款

针对企业普遍反映的租金、税费等问题,《办法》规定,对承租国有资产类经营用房的制造业企业,1-3月份房租免收、4-6月份房租减半。因疫情原因导致企业发生重大损失,正常生产经营活动受到重大影响的,企业可依法依规按程序申请房产税、城镇土地使用税困难减免。清理党政机关、国有企业拖欠中小企业、民营企业帐款,确保今年不发生新的欠款。

加强运行监测丨保障防控物资和水电供应

《办法》规定,密切监测企业经济运行状况,聚焦疫情期间对经济运行带来的冲击和影响,围绕抓好“六稳”工作,做好应对各种复杂困难局面的准备。加强防控物资保障、煤电油气等生产要素供应,做到不停水、不停电、不停气,确保人员车辆正常通行。

强化法律服务丨及时提供法律服务和法律援助

《办法》规定,县司法行政部门及县法律援助机构要妥善化解疫情防控中的法律争议,积极参与县内中小企业有关合同履行、融资贷款、货运物流、劳动用工争议等事务的调处。各级人民调解委员会对中小企业的各类合同民事争议要及时、积极组织调处,做到案结事了;县法律援助中心对在疫情防控中急需法律服务的中小企业要及时提供法律事务解答、咨询等法律服务,对企业劳动用工方面发生的争议,依法为员工提供法律援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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