全省市场监管系统线上线下一体化监管 曝光一批野生动物违法违规交易行为

2020-02-10 19:46:32 红网
作者:刘璇 编辑:宋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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红网时刻2月10日讯(记者 刘璇)今天,记者从省市场监管局获悉,全省市场监管系统坚持线上线下一体化监管,严厉打击野生动物违法违规交易行为,已取得阶段性成效。坚持重典治乱、严处重罚,查处并曝光了一批非法经营销售野生动物案件。

案例一:祁阳县羊角塘镇张某、黄某涉嫌非法网上经营野生动物案。1月28日,根据群众举报,祁阳县市场监管局会同永州市、祁阳县两级林业部门及森林公安民警迅速出击,突击检查了位于祁阳县羊角塘镇复兴社区的一处非法网上经营野生动物窝点,现场查获河麂冻体10只、野猪冻体1头、竹鼠冻体10只、野兔冻体57只以及鸟类冻体17袋约200余羽,娃娃鱼活体5条、鳄鱼龟活体8只、草龟活体2只。经查,嫌疑人张某,合伙人黄某(有驯养繁殖许可证,经营业许可证和营业执照),从江苏省海安市一养殖经营户处购买(有驯养繁殖许可证和营业执照)了河麂,其余涉案物品从广东省清远市清城区瑞能三鸟批发市场购买。当事人张某、黄某因涉嫌收购、运输、出售濒危野生动物罪和非法经营罪已被祁阳县森林公安机关刑事拘留。目前案件正在进一步调查处理之中。

案例二:茶陵县某海鲜店经营没有合法来源证明的非国家重点保护动物竹鼠案。1月27日,茶陵县市场监管局执法人员在对茶陵县某海鲜店检查时,发现该店员工正在加工经营竹鼠,但该店无法出具竹鼠的合法来源证明。经查,该店老板雷某于1月23日从一农户手中以120元每公斤的价格购进竹鼠1只,竹鼠重0.6公斤,再以160元每公斤的价格将竹鼠销售出去,价值96元。该店行为违反了《野生动物保护法》规定,执法人员依法对该店作出没收违法所得96元、顶格罚款960元的行政处罚。

案例三:道县刘某某水产品经营店涉嫌无证经营野生动物及其产品案。1月27日,道县市场监管局联合道县林业局、道县森林公安局及道县电视台在道县农贸市场进行疫情巡查,在刘某某水产品经营店的仓库内,查获虎纹蛙312只(活体)50公斤、银星竹鼠48只(活体)79公斤、撬笼猪34只(死体)100公斤。当事人《营业执照》经营范围为水产品销售,属于超范围经营野生繁殖驯养动物,且《湖南省野生动植物及其产品经营许可证》过期,当事人无法提供上述野生动物供货商的证照,也无法提供上述野生动物的检疫证明、进货票据等产品合格证明资料。执法人员当场把刘某某家里的虎纹蛙、银星竹鼠、撬笼猪予以登记封存。经初步调查,上述涉案产品系当事人1月21日从广东省广州黄沙市场购进。1月27日经野生动植物保护站初步鉴定,认定刘某某家里虎纹蛙、银星竹鼠、撬笼猪均为人工繁育,并对上述涉案产品进行了无害化销毁处理。林业部门依法对当事人刘某某非法经营野生动物予以立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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