律师说法:电商“口罩营销”套路深,消费者可依法索赔!

2020-02-21 13:43:14 红网
作者:曹佳琪 彭梦颖 编辑:马丽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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编者按:近期,不少公司和工厂开始复工,返程的民众也开始陆续回城。在新冠肺炎疫情影响下,诸如“房租减免”“进出小区受阻”“企业降薪”“天价口罩”等问题也引发了各方热议。红网网上群众工作部联合联动律师推出疫期普法专栏“律师说法”,对民众关心的热点问题进行法律解答。

红网时刻记者 曹佳琪 彭梦颖 报道

疫情之下,口罩成为稀缺物资,多地药店出现口罩荒,网购口罩也被按下了“暂停键”。不少消费者反映,一些网购APP也被投诉以“可购买口罩”为由欺骗消费者借势营销,平安好医生、海豚家、小米有品均在此列。

一边是消费者一“罩”难求,另一边是各类电商平台、APP的“口罩营销”,甚至有些商家根本没有货源,却坐在家里“空手套白狼”。

网购的口罩不发货,商家算违约吗?商家借“预购口罩”推广APP,但最终未能发货,是虚假宣传吗?消费者该如何维权?2月21日,红网联动律师、湖南仁本律师事务所律师黄蜜从法律的角度对相关问题进行解答。

针对电商未能如期发货这一行为,黄蜜认为,并不必然构成商家的过错,商家是否要承担违约责任不能一概而论。

黄蜜表示,疫情突然爆发,不仅是网上购物的消费者未能预见,口罩的生产商、销售商也始料未及。疫情爆发伊始,在全国各地都在抢购口罩的局面下,政府马上进行了宏观管控,政府不仅是对口罩的质量和价格加以管制,对口罩的运输和调配也进行了统一安排,政府根据疫情防控的需要要求口罩优先支援武汉等疫情重灾区。因此,若因政府管制调控等情况,直接导致电商未能发货(不能履行合同义务),政府调控与商家未能发货双方之间有直接的因果关系时,电商可以“不可抗力”主张解除合同,部分或全部免除违约责任。

“但若在新冠肺炎已经大面积爆发的情况下,商家仍然承诺消费者下单后可以发货但实际未能如期发货,消费者是可以投诉商家的。”黄蜜称,此时电商对自己是否能发货根据客观情况是可以预判的,在可预见的情形下商家作出自己可以克服的承诺,不符合“不可抗力”的构成要件,不能以“不可抗力”主张免责。

针对消费者下载APP进行口罩预购,商家却未能发货的情况,黄蜜表示,若商家是因物资被征用无法发货,商家不构成虚假宣传;若商家本身没有货或货源中断后仍谎称有货,大肆宣传推广其APP,以此吸引消费者下载APP为自身获取商业利益,这种情形下商家的行为确有涉嫌虚假宣传的嫌疑。

同时,对于商家的虚假宣传行为,消费者可选择向市场监督管理局、消费者协会等监管部门进行举报,由具有执法职能的部门责令虚假宣传的商家停止违法行为,消除影响,并根据商家的违法情节进行罚款,甚至可以吊销其营业执照,以维护正常的市场秩序;若消费者因此遭受人身,经济损失,消费者可向APP经营者、所有者要求赔偿。

“广大商家不能为了一己之利给防疫添堵添乱。”黄蜜认为,疫情期间,商家更应该诚信经营,共克时艰,而对于假借预购口罩的噱头恶意非法牟利的商家,相关部门应严厉打击,加大处罚力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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