湖南出台十条措施支持农业发展:养猪3万头以上补助80万元

2020-02-24 23:04:34 红网
作者:王义正 编辑:肖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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红网时刻2月24日讯(记者 王义正)2月24日,湖南印发《应对新冠肺炎疫情影响支持当前农业农村发展的政策措施》的通知,就抓好春耕生产,确保粮食、蔬菜等农产品稳产保供,促进农业农村经济平稳健康发展出台了十条措施。

一是支持双季稻生产。在全省66个早稻生产重点县市区支持发展300万亩早稻专业化集中育秧,稳定水稻生产面积,重点支持50个具有标杆引领作用的种粮大户。

二是落实国家粮食收购政策。支持扩大优质稻生产和组织市场化收购。在疫情期间,对省确定的30家疫情应急加工企业直接收购农民粮食的,将适当给予收购费用补贴。

三是支持规模养殖场恢复生产。对年产能1万-3万头的,补助50万元;3万头以上的,补助80万元。对从省外引进原种猪的,给予补助1000元/头。

四是降低担保费。对符合条件的新型农业经营主体新增贷款提供政策性担保,担保费统一从1%下调至0.5%,对春耕生产及稳产保供农产品生产项目开启绿色通道,加快审批流程,限10个工作日办结。

五是实行贷款利息补贴。省财政对新型农业经营主体从银行获取农业生产经营贷款的,按照贷款规模及银行贷款市场报价利率的30%-50%贴息。

六是优化农机购置补贴。将水稻有序抛秧机、粪污罐等新增纳入补贴范围。将循环运动式育苗设备、田间轨道运输机列入新产品补贴试点。简化蔬菜、生猪生产相关的19个品目机具补贴程序。提高农机购置补贴办理时效,补贴资金结算由30个工作日缩短为20个工作日。

七是开展机抛秧作业补贴试点。选择在长沙、衡阳、株洲、湘潭、岳阳、常德、益阳等市的10个县开展机抛秧作业试点。

八是支持农产品质量安全监管。建立农产品质量安全检验检测“绿色通道”,做到快送快检,特殊样品检测时间由3天缩短到1天。对51个“菜篮子”主产县开展农产品质量安全快速检测,重点支持疫情防控期间保供给基地的生产经营主体。

九是支持重大动植物疫病防控。加大非洲猪瘟、高致病性禽流感等重大动物疫病防控力度。做好农作物病虫害预警监测,提早抓好草地贪夜蛾和水稻重大病虫害疫情防控。

十是强化资金使用管理。新增专项资金分配向受疫情影响较重地区倾斜耕地地力,保护资金要及时到位,严禁挤占、挪用、滞留,确保资金使用规范、安全、有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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