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例判决!怀化市鹤城区检察院远程开庭一起涉疫妨害公务案

2020-02-28 14:20:07 红网
作者:黄晓嵘 编辑:康晓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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红网时刻怀化2月28日讯(通讯员 黄晓嵘)2月27日,湖南省怀化市鹤城区检察院提起公诉的,首例涉疫妨害公务案在区法院开庭审理并当庭宣判。这是全市首例起诉、首例判决的妨害疫情防控刑事案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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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据防疫特殊要求,避免聚集性感染,鹤城区检察院通过网络视频对该案实现远程“云庭审”,公诉人、法官、被告人及辩护人在各自场所参加庭审。该院检察长和一名检察官出庭支持公诉。

鹤城区检察院指控,被告人李某自1月份从广州返回,居住在怀化市鹤城区黄金坳镇花果园安置小区其父母家中,防疫期间多次出入小区,且拒不配合工作人员进行信息登记等工作。2月11日,李某进出小区再次拒绝信息登记,并与正在执勤的黄金坳镇清水溪社区书记丁某文发生口角,继而对其拳脚相向,导致丁某文右手食指、小指指骨骨折。经鉴定,丁某文的伤情构成轻伤二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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鹤城区检察院审查认为,被告人李某在疫情防控期间,以暴力手段阻碍防疫工作,随意辱骂并殴打防疫公职人员,致其轻伤,情节恶劣,其行为已初犯刑法相关规定,应当以妨害公务罪追究刑事责任。李某案发后主动投案,具有自首情节,且自愿认罪认罚并签字具结,可依法从轻从宽处理。但在疫情防控的关键时期,维护良好的防疫秩序是推动防疫工作正常开展的重要保障,李某恣意破坏疫情防控秩序的行为是对社会管理秩序的严重破坏,应当从重处罚,并提出具体量刑建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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为提升庭审效果,公诉人还当庭对李某进行法庭教育。公诉机关表示,新冠肺炎疫情发生以来,全国人民众志成城、抗击疫情,特别是承担疫情防控职责的医务人员、公职人员身处最危险的一线作战。作为普通公民,理应为了他人和自己的生命安全和生命健康自觉遵守相关法律法规,理解、支持、配合政府有关部门采取的防控措施,不当政策实施的阻挠者,不给抗疫前线添乱。而被告人李某却漠视法律法规,对一线防疫工作人员踢打谩骂,直接阻碍了正常防疫工作,严重破坏了社会管理秩序,其行为必须受到法律严惩。法庭教育结束后,李某深刻检讨了自己的罪行,表示将引以为戒,努力改造。

最后,法院当庭宣判,以妨害公务罪判处李某有期徒刑一年三个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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