红网时刻3月5日讯(记者 郑涛 通讯员 夏立钢 刘叶琴)“我们是攸县人民检察院刑检部检察官,考虑到目前正处于疫情防控期间,为确保你的身体健康,今天,我们对你进行远程提审……”3月3日15时20分,在攸县人民检察院办案区远程提审室,检察官胡志明隔着屏幕,对身处另一终端、被羁押在攸县看守所的犯罪嫌疑人刘某某进行远程提审,检察院指定专人负责远程提审端操作,确保远程提审顺利开展。
此间,检察官和犯罪嫌疑人通过高清摄像头和拾音器进行远程对话,前方屏幕实时传输双方画面,检察官讯问时通过电脑实时刻录,使用远程示证仪出示相关证据材料,并制作电子笔录,全程录音录像、远程打印笔录,视频画面始终保持流畅,无卡顿,提审过程方便、快捷、高效!不仅避免了因人员进出给监管场所、办公区域带来疫情传播隐患,减轻防疫压力,节省了司法资源,还做到既保障疫情防控期间在押犯罪嫌疑人合法诉讼权利的行使,又确保案件在诉讼期限内审结,切实保障疫情防控期间检察工作的有序开展。
疫情防控工作仍在继续,法律监督从未停止。面对当前依然严峻的新冠肺炎疫情,攸县人民检察院积极运用智慧检务建设成果,充分利用远程提审“云”办案,实现防控疫情与履职办案两手抓、两不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