红网时刻3月9日讯(通讯员 伍雯婧 李凤翔 双牌融媒记者 兰莉)3月3日,双牌县人民法院依法受理贺女士申请,并依法向被申请人喻某发出人身安全保护裁定书,裁定从即日起禁止喻某对贺女士实施家庭暴力;禁止喻某骚扰、跟踪、接触贺女士及其近亲属,这是该院2020年发出的首份人身安全保护令。
结婚七年 屡遭丈夫家暴
“法官,一位长期遭受家暴的受害者向我们求助,我们了解情况后,建议她申请人身保护令……”3月2日,双牌法院诉讼服务中心接到双牌县妇联工作人员打来的电话,并于当日下午代为递交了相关材料及一份特殊的申请书,当事人贺女士请求法院给予自己及家人人身安全保护。
贺女士与喻某于2013年2月登记结婚,婚后贺女士发现喻某脾气不好,大男子主义非常严重。特别是2016年后,喻某经常无故殴打她,喝了酒不高兴打她、打牌输了钱也打她、甚至饭菜不合胃口也能成为喻某家暴的理由,几乎每次喻某从务工地回家,都会对贺女士实施家暴。可打完之后,喻某又会忏悔,还写过保证书。
当日立案 次日作出裁定
2020年2月,两人又一次因为家庭琐事发生争执,喻某一言不合又动了手,致使贺女士鼻子等部位多处受伤……再也无法忍受的贺女士报了警,并向妇联求助。双牌县妇联了解情况后,向贺女士建议申请人身安全保护令,并帮助贺女士收集整理了被申请人实施家暴行为的相关证据,并代贺女士向法院提交了《人身安全保护令申请书》。
双牌县人民法院当即受理,在收到贺女士的申请后,承办法官在审核当事人提交的申请书及证据后,立刻对贺女士的申请进行审查,并和贺女士本人进行沟通,核实案件情况。承办法官在查看了贺女士提交的相关证据后,认定贺女士的申请符合《反家暴法》的相关规定,并在次日依法作出上述裁定。
部门联动 织牢“保护网”
为确保这份人身安全保护令的执行实效,双牌法院随即向申请人所在的社区、公安机关等单位送达了人身安全保护令,请求协助执行,以保障贺女士及其亲属的人身安全。
为切实保护受害人的合法权益,双牌法院自2016年《反家庭暴力法》实施以来,不断加强与公安、妇联、民政、街道、社区、司法行政等部门的沟通协作,建立相应联动机制,并在诉讼服务中心开通家庭暴力案件绿色通道,为涉家暴案件的妇女、老人、儿童受害人提供快速立案、快速审理、法律咨询、法律援助等一站式涉诉维权服务,让“反家暴法”真正成为家暴受害者的“护身符”和施暴者的“紧箍咒”。