湖南省调整“发票有奖”二次开奖

2020-03-11 09:17:11 湖南日报
作者:彭雅惠 编辑:李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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今天(3月10日),国家税务总局湖南省税务局发布消息称,因疫情防控需求,我省对2020年“互联网+发票有奖”活动二次开奖规则作出临时调整,疫情期间二次开奖的开奖期合并、兑奖时限延长。

按照《湖南省财政厅国家税务总局湖南省税务局关于开展2020年度湖南省“互联网+发票有奖”活动的公告》规定,面额百元及以上的增值税普通发票,可参与3次开奖,其中,每个自然月结束后第10天定期进行第二次开奖。

2020年湖南首期“互联网+发票有奖”二次开奖活动已于2月8日顺利举办,共产生611个奖项、涉及奖金145万元,原要求中奖者在开奖之日起60日内兑奖。此次调整后,兑奖时限由2020年4月10日延长至2020年7月10日,中奖者从开奖之日起至7月10日期间,都可携带本人身份证、中奖发票的发票联原件或电子普通发票打印件,与中奖者身份证姓名相同的银行账户信息等前往税务局征管部门兑奖。

原应在3月份进行的第二期二次开奖,改为与第三期二次开奖合并,于4月10日开奖,设一等奖1个,单个奖金人民币5万元(含税,下同);二等奖10个,单个奖金人民币2万元;三等奖600个,单个奖金人民币2000元;兑奖时限顺延1个月,由6月10日调整至7月10日。2020年2月1日至3月31日期间,参与二次开奖活动且符合条件的消费者,均可参与本期开奖。

后续二次开奖仍按原规定执行。(记者 彭雅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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