红网时刻3月18日讯(新田站记者 邓提茂 通讯员 陈红斌 叶杰)3月17日,新田县森林公安局成功将何某旺涉嫌非法狩猎案移送检察机关审查起诉,快侦快诉了一起非法捕捉青蛙案件。新冠肺炎疫情发生以来,该局积极作为,全警动员,全力以赴,把严厉打击破坏野生动物资源违法犯罪行为专项行动作为主阵地,侦破了2起野生动物非法狩猎刑事案件,有效震慑了违法犯罪,净化了全县野生动物保护环境。
3月15日晚20时30分,新田县森林公安局城东派出所民警在野外巡查时,发现有人在水田里电鱼,当场缴获一套电鱼工具,依法将涉案人员何某旺带回派出所讯问,经询问,3月15日19时左右,家住陶岭镇陶市社区的何某旺吃过晚饭后背起电鱼机等工具到村水田里打鱼,约一小时时间,用打鱼机打了一斤左右泥鳅和4只青蛙,准备带回其家中吃,于20时30分左右,被森林公安局民警当场查获。
犯罪嫌疑人何某旺在禁猎期和禁猎区内使用禁用的工具,明知野生青蛙是受国家保护的情况下,在“新冠肺炎疫情“非常时期,捕猎野生青蛙,其行为触犯了《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三百四十一条第二款之规定,涉嫌非法狩猎罪。3月16日,新田县森林公安局积极对接检察、法院,依法对犯罪嫌疑人何某旺采取了取保候审强制措施,3月17日依法移送检察机关审查起诉。目前,何某旺涉嫌非法猎捕的4只青蛙及泥鳅已放归大自然。
新田县森林公安局将认真贯彻《关于全面禁止非法野生动物交易、革除滥食野生动物陋习、切实保障人民群众生命健康安全的决定》精神,继续保持高压态势,坚决做到发现一起查处一起,依法从重从快从严打击非法猎捕、贩卖、食用野生动物违法犯罪行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