红网时刻郴州3月24日讯(通讯员 沈国琴)2019年10月-2020年1月,郴州市市场监管局组织开展了电动自行车等14种产品质量市级监督抽查,涉及电动自行车、消防产品、学生用品、儿童及婴幼儿服装、学生服装、电线电缆、食品用洗涤用品、食品接触用纸制品、配装眼镜、危险化学品、石油液化气、车用油品、烟花爆竹、电取暖器等14种产品。共对373家企业生产、销售的484批次产品进行抽检,其中39批次产品不合格(详见附件1),不合格率为8.1%。
(一)电动自行车。本次抽检了全市(含各县市区、经开区、高新区)销售的60批次产品,其中4批次产品不合格,不合格发现率为6.7%。电动自行车重点对整车编码、电动机编码、号牌安装位置、车速限值、制动性能、脚踏骑行能力、尺寸限值、防碰擦、脚蹬间隙、突出物、导线布线安装、蓄电池的最大输出电压等12个项目进行了检验。不合格项目涉及车速限值、脚踏骑行能力、尺寸限值、蓄电池的最大输出电压。
(二)消防产品(灭火器)。本次抽检了全市(含各县市区、经开区、高新区)销售的27批次产品。手提式干粉灭火器重点对灭火器总质量、灭火剂充装总量误差、充装口内径、20℃±5℃喷射性能、有效喷射时间、喷射滞后时间、喷射剩余率、筒体水压试验、筒体爆破试验、灭火器器头或阀门要求、灭火器开启结构、灭火器压力指示器要求、标志和颜色等13个项目进行了检验;简易式水基型灭火器重点对有效喷射时间、喷射滞后时间、灭火器筒体变形试验、灭火器筒体外径、灭火器压力指示器、密封性能、制造工艺、外观质量等8个项目进行了检验。未发现不合格产品。
(三)学生用品(改正带、铅笔、包书皮)。本次抽检了全市(含各县市区、经开区、高新区)销售的27批次产品。改正带重点对标识和使用说明、尖点利边、笔盖上帽安全、可迁移元素、涂改制品中有机溶剂苯含量、涂改制品中氯代烃等6个项目进行了检验;铅笔重点对标识和使用说明、尖点利边、笔盖上帽安全、可迁移元素等4个项目进行了检验;包书皮重点对标识和使用说明、尖点利边、可迁移元素等3个项目进行了检验。未发现不合格产品。
(四)儿童及婴幼儿服装。本次抽检了北湖区、苏仙区、资兴市、临武县的5家企业销售的21批次产品,其中6批次产品不合格,不合格发现率为28.57%。重点对使用说明、纤维成分、附件拉力、附件锐利性、绳带要求、耐干摩擦色牢度、耐汗渍色牢度、耐湿摩擦色牢度、耐水色牢度、pH值、甲醛、可分解致癌芳香胺染料等12个项目进行了检验。不合格项目涉及使用说明、纤维含量、色牢度、绳带安全、pH值。
(五)学生服装及被服。本次抽检了北湖区、苏仙区、汝城县、永兴县、宜章县、资兴市、桂东县、桂阳县生产企业和学校的35批次学生服装及被服,其中1批次学生服装产品不合格,不合格发现率为2.86%。重点对纤维含量、甲醛含量、pH值、可分解致癌芳香胺染料、耐酸汗渍色牢度、耐碱汗渍色牢度、耐水色牢度、耐摩擦色牢度、绳带要求等项目进行了检验。不合格项目涉及纤维含量。
(六)电线电缆。本次抽检了北湖区、经开区、资兴市、临武县、永兴县、桂东县14家销售企业销售的16批次产品,其中3批次产品不合格,不合格发现率18.75%。重点对绝缘平均厚度、绝缘最薄处厚度、导体电阻、成品电缆电压试验、绝缘电阻、绝缘老化前抗张强度、绝缘老化前断裂伸长率、绝缘老化后抗张强度、绝缘老化后断裂伸长率、绝缘老化后抗张强度变化率、绝缘老化后断裂伸长率变化率、绝缘失重试验、绝缘热冲击试验、不延燃试验等14个项目进行了检验。不合格项目涉及导体电阻(20℃)、绝缘老化前断裂伸长率、绝缘老化后断裂伸长率。
(七)食品用洗涤剂。本次抽检了市城区、永兴县的4家食品用洗涤剂生产和销售企业的4批次产品,实现生产企业全覆盖。重点对外观、气味、稳定性、总活性物含量、pH(25℃,1%溶液)、去污力、荧光增白剂、甲醇、甲醛、砷(1%溶液中以砷计)、重金属(1%溶液中以铅计)、菌落总数、大肠菌群等13个项目进行了检验。未发现不合格产品。
(八)食品接触用纸制品。本次抽检了苏仙区、北湖区3家生产企业的3批次产品,实现生产企业全覆盖。重点对感官要求(感官)、定量、耐破指数、抗张指数、吸水性、尘埃度、交货水分、荧光性物质、甲醛、铅、砷、大肠菌群、沙门氏菌、霉菌等14个项目进行了检验。未发现不合格产品。
(九)配装眼镜。本次抽检了全市(含各县市区、经开区、高新区)67家眼镜配售门店销售的67批次配装眼镜。重点对绝对值最大的主子午面顶角度、柱镜顶角度、光学中心水平距离偏差、水平光学中心与眼瞳的单侧偏差、光学中心垂直互差、柱镜轴位方向偏差、镜片材料和表面的质量、装配质量等8个项目进行了检验。未发现不合格产品。
(十)危险化学品。本次抽检了北湖区、苏仙区、资兴市、桂阳县、宜章县7家生产企业的9批次产品,实现获证生产企业全覆盖。重点对有效成分含量、灰分等项目进行了检验。未发现不合格产品。
(十一)石油液化气。本次抽检了11个县市区的28家液化石油气充装企业的28批次产品。重点对C3烃类组分(体积分数)%、C4烃类组分(体积分数)%、C5及C5以上烃类组分(体积分数)%、C3+C4烃类组分(体积分数)%等项目进行了检验。未发现不合格产品。
(十二)车用油品。本次抽检了11个县市区28家加油站销售的58批次产品,其中车用汽油29批次、车用柴油29批次。车有汽油重点对馏程、水溶性酸或碱、机械杂质及水分、蒸汽压、硫含量、铜片腐蚀、密度等项目进行了检验;车用柴油重点对馏程、闪点(闭口)、冷滤点、硫含量、铜片腐蚀、密度、运动粘度、水含量(体积分数)等项目进行了检验。未发现不合格产品。
(十三)烟花爆竹。本次抽检了北湖区、经开区、高新区、资兴市、永兴县、宜章县、安仁县、桂阳县、嘉禾县、临武县、汝城县、桂东县生产和销售的52批次烟花爆竹产品,其中爆竹类产品抽检42批次,不合格的11批次,不合格发现率26.2%;组合烟花类产品抽检8批次,不合格的1批次,不合格发现率12.5%;喷花类产品抽检1批次,未发现不合格产品;玩具类产品抽检1批次,未发现不合格产品。重点对销售包装标志、销售包装、外观、底塞、底座及牢固性、引燃装置-引火线、引燃装置-点火引火线牢固性、引燃装置-引燃时间、手持部位、手持部位长度、结构与材质、规格、发射偏斜角、声级值、火焰、燃烧物、色火或带火残体、炙热物、抛射物、燃放效果、缺陷检查、氯酸盐定性、铅化合物定性、砷化合物定性、汞化合物定性、单个药量、pH值、75℃热安定性、水分、吸湿率、摩擦感度、撞击感度等项目进行了检验。爆竹类产品不合格项目涉及标志、引燃装置,组合烟花类涉及漂浮物与雷弹、单个药量。
(十四)电取暖器。本次抽检了全市(含各县市区、经开区、高新区)22家生产和销售企业的24批次产品,其中不合格的12批次,不合格问题发现率50%。重点对标志和说明、对触及带电部件的防护、输入功率和电流、发热、工作温度下的泄漏电流和电气强度、耐潮湿、泄漏电流和电气强度、非正常工作、稳定性和机械危险、机械强度、结构、内部布线、元件、电源连接和外部软线、外部导线用接线端子、接地措施、螺钉和连接、电气间隙、爬电距离和固体绝缘、耐热和耐燃、防锈等20个项目进行了检验。不合格项目涉及标志和说明、对触及带电部件的防护、输入功率和电流、发热、内部布线、电源连接和外部软线、接地措施。
针对本次产品质量市级监督抽查发现的问题,各级市场监管部门将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产品质量法》、《产品质量监督抽查管理暂行办法》等规定,及时做好处置工作。
(一)对于本次抽查发现问题的生产企业,依法严肃处理。
(二)对于本次抽查不合格发现率较高的产品,如烟花爆竹、电取暖器等,加大对生产企业的后续跟踪监督检查力度。
(三)将本次抽查不合格产品情况通报地方政府及相关部门,采取有力措施,督促企业依法落实产品质量安全主体责任,引导企业严格按照标准组织生产,维护产品质量安全。
温馨提示:消费者如在市场上发现或购买到不合格产商品,请拨打12315热线电话进行投诉举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