红网时刻通讯员 杨明涛 谷建明 记者 石珊 衡阳报道
“方师傅,你哥哥的腿好些没,工钱全部到位了吧,现在还有什么诉求?”3月21日,湖南省耒阳市三都镇司法所所长梁康给不久前调解案当事人进行回访,在得到对方肯定答复后,梁康在本所平安建设负面清单上标识的三都某煤矿劳动报酬栏上“清零”。这是耒阳市政法机关积极践行新时代“枫桥经验”,全力做好矛盾化解“减法”的一个缩影。
自今年3月份开始,耒阳市在全市各乡镇街道、市直机关单位、驻耒单位开展“枫桥式”单位创建工作,建立实施平安建设负面清单制度,加强诉调对接完善社会矛盾多元化解机制建设,全力推动矛盾纠纷依法及时就地化解。
“我们这些人在煤矿做了几个月,我哥哥的腿还因为做工负伤,现在相关工程做完了,我哥需要回家休养,我们也要回老家修整了,但是现在我和工友还没能拿到钱,我哥的工伤费用也只拿到一部分。”三都一煤矿工头方某某急匆匆地向三都镇司法所反映情况,该司法所立刻组织方师傅与煤矿相关负责人员到三都镇人民调解委员会进行调解。经过调查,得知方某某等人未能结到工钱主要是因为其与煤矿方在一些工程数量计算上的差异无法取得统一,而这也正是双方未签订详细合同留下的隐患所造就。司法所调解人员对双方人员进行疏导,并组织多次调解,最终达成和解,方师傅与工友拿到了满意的报酬,做工受伤的方某也一次性获得了相应的补偿。方某某等人和煤矿负责人员也握手冰释前嫌,双方脸上洋溢着欢喜。
与此同时,耒阳市政法系统各单位平安建设负面清单行动也在相应开展。3月17日上午,耒阳市委政法委召集相关职能部门就如何做好诉调对接工作,进一步完善诉讼与非诉讼相衔接的矛盾纠纷多元化解机制进行了专题研究部署。耒阳市委常委、政法委书记李兴武表示:“开展‘枫桥式’单位创建活动,就是要紧紧依靠人民群众,发动人民群众,依法及时就地有效化解矛盾纠纷,努力实现‘小事不出村(社区),大事不出乡镇(街道),矛盾不上交’,不断提升人民群众获得感幸福感安全感。”在耒阳市委政法委统筹推进下,该市政法战线抓实抓细矛盾纠纷化解,充分发挥基层派出所、法庭、司法所、综治中心等专业队伍指导作用,更多地发挥基层自治组织、“法律明白人”“五老”人员在矛盾化解“第一道防线”作用,切实把矛盾化解在萌芽状态。
“我们的耕地被某公司征用了6年了,五年没有给我们村民支付土地承包金了,且村民为该公司种植树木的工钱拖欠至今未结算一分钱;眼下正值春耕生产重要时期,我们的地不能耕种,没有粮食收益,我们吃什么?”哲桥镇南京塘村部分村民代表心急如焚地向哲桥镇反映诉求。哲桥党委政府在多次组织调解未果后,将案情向哲桥法庭进行了反馈。接到反馈后,哲桥法庭主动为南京塘村村民提供法律援助,及时与耒阳市人民法院立案信访局进行衔接,为村民开通诉讼服务绿色通道,启动快立、快审、快结程序,并在南京塘村举行巡回审判,依法公开审理该案。庭审现场,法官崔琼水认真听取了南京塘村和公司双方意见,在保障农民合法权益的前提下,将土地承包期限从之前的10年调整为5年,同时为该企业量身打造了土地承包费用的支付方式,为公司资金周转赢取了时间,促进了该企业合法稳定经营。经过协商,哲桥镇南京塘村民和公司达成了一致协议,某公司现场支付了拖欠农民工工资,历时6年之久的南京塘村村民小组、村民与某公司的合同纠纷案在村里得到成功化解。
“检察官,谢谢你们帮我们一家人渡过难关!”近日,耒阳市人民检察院控告申诉部门检察官接到一位母亲的电话,电话那头严某情绪激动,连声道谢。前不久耒阳市人民检察院依法办理申诉案件的同时依法启动国家司法救助程序,为历时8年的信访积案画上了圆满的句号。
在耒阳市黄市派出所,湖北籍老人张某执意要为派出所送锦旗,被所长王亦伟婉拒。老人紧握王亦伟的手说:“所里的民警和辅警就是我的亲人。”原来该所出警发现,独居80多岁老人张某居住的房屋破旧漏雨,近期因天气下雨刮风,老人害怕便产生幻觉,怀疑有贼人入室。该所立即安排民警和辅警经常性上门陪老人家聊天拉家常,并及时帮助老人把漏雨的房顶进行了修缮,彻底解决了老人后顾之忧。
近年来,耒阳市政法机关牢固树立大抓基层的鲜明导向,聚焦“矛盾不上交、平安不出事、服务不缺位”的目标,全面完善社会治理机制,全面提升基层治理现代化水平,努力打造市域社会治理“耒阳品牌”。2019年,耒阳市群众满意度、公众安全感实现历史性突破,在衡阳市县市中排名第一,并荣获“湖南省综治工作先进县市区”“衡阳市综治工作先进单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