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家发展改革委办公厅关于做好疫情防控重点保障物资生产企业名单管理有关工作的通知
3月26日,观潮君从湖南省发改委了解到,即日起至4月3日,省发改委正组织第二批疫情防控重点保障物资生产企业申报工作,审核纳入“名单”的企业可享税收优惠。
▲国家税务总局关于支持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的肺炎疫情防控有关税收征收管理事项的公告
为了做好疫情防控重点物资的保障,支持重点保障物资生产企业的复工复产,减轻企业税收负担,近期国家相关部委出台文件对上述企业给予支持。
省发改委财政金融和信用建设处处长何志明介绍,凡纳入“名单”的企业,可享两项税收优惠政策:一是企业为扩大产能新购置的相关设备,允许一次性计入当期成本费用在企业所得税税前扣除;二是企业可以按月向主管税务机关申请全额退还增值税增量留抵税额。
哪些企业可申报?
何志明介绍,对做好疫情防控的医疗应急物资和生活物资两类企业可申报。
具体来说,应对疫情使用的医用防护服、隔离服、隔离面罩、医用及具有防护作用的民用口罩、医用护目镜、新型冠状病毒检测试剂盒、负压救护车、消毒机、消杀用品、红外测温仪、智能监测检测系统、相关医疗器械、酒精和药品等重要医用物资。以及生产上述物资所需的重要原辅材料、重要设备和相关配套设备和为应对疫情提供相关信息的通信设备。
生活物资企业包括:帐篷、棉被、棉大衣、折叠床等救灾物资;疫情防控期间市场需要重点保供的粮食、食用油、食盐、糖,以及蔬菜、肉蛋奶、水产品等“菜篮子”产品,方便和速冻食品等重要生活必需品;蔬菜种苗、仔畜雏禽及种畜禽、水产种苗、饲料、化肥、种子、农药等农用物资。
企业如何申报?
何志明介绍,属于省国资委管理的省属国有企业(含下属法人企业)向省国资委申报,由省国资委审核后汇总报送省发改委。
其他省属企业(含下属法人企业)直接向省发改委申报。非省属企业一律按照属地管理原则,由市(州)发改委汇总向省发改委申报。
“企业必须是合法合规经营,且没有严重失信记录;同时企业生产的产品必须属于国家明确的疫情防控重点保障物资清单的范围。”何志明提醒,申报企业须签署信用承诺,一旦发现企业有弄虚作假、骗取税收优惠等违法违规行为,将及时调整出名单,由财政、税务部门取消企业享受相关税收政策资格,并按照有关规定依法追究相应责任。
入选企业可享哪些税收优惠?
据了解,纳入“名单”后,企业为扩大产能新购置的相关设备,可享受一次性计入当期成本费用,在企业所得税税前扣除,同时可按月向主管税务机关申请全额退还增值税增量留抵税额。
省税务局货物和劳务税处工作人员张璇介绍,确定为疫情防控重点保障物资生产企业的纳税人,2月及以后纳税申报期向主管税务机关提交留抵退税申请,税务机关将按规定办理增值税增量留抵退税业务。
“符合税收优惠政策规定的纳税人可全额退还2020年1月1日以后形成的增值税增量留抵税额,不需要计算进项构成比例。”张璇表示。
“国家出台税收优惠政策支持疫情防控,最大程度减轻企业负担。”省税务局相关负责人表示,税收优惠政策让企业“轻装上阵”,全力做好疫情防控重点物资生产。
“目前,省发改委已从第一批疫情防控重点保障物资生产企业名单申报的728家中审核确定668家企业。”何志明解释,未通过审核的企业,一部分是存在严重失信记录,另外就是企业的产品不在国家疫情防控重点保障物资清单的范围,建议大家在申报时一定看清细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