湘西公安发布森林火灾案例:防火警钟长鸣!

2020-03-31 18:43:44 红网
作者:丁丹 张红军 编辑:张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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红网时刻湘西4月1日讯(通讯员 丁丹 张红军)森林火灾是森林最危险的敌人,也是林业最可怕的灾害,它会给森林带来最有害,最具有毁灭性的后果。森林火灾不仅会烧毁成片的森林,伤害林内的动物,而且还降低森林的繁殖能力,引起土壤的贫瘠和破坏森林涵养水源的作用,甚至会导致生态环境失去平衡。

警钟长鸣

2017年3月30日。李某友,男,58岁,在永顺县两岔乡湖坝村自家责任地烧木渣引发森林火灾,过火有林地面积26.6公顷(399.5亩),构成失火罪。

人民法院依法判决有期徒刑两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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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9年4月。杨某平,女,32岁,在龙山县召市镇可立村自留地中生产用火引发森林火灾,过火杂灌林24.1公顷(36.2亩),构成失火罪。

人民法院依法判决杨某平有期徒刑一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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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9年4月6日清明节。马某华,男,65岁,与家人到凤凰县木江坪镇中寨村上坟引起森林火灾,过火有林地面积42.7公顷(639.9亩),构成失火罪。

人民法院判处有期徒刑二年,并赔偿村民经济损失2万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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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律链接: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规定,过失造成森林火灾,过火有林地面积为2公顷(30亩)以上,或者导致死亡1人以上或者重伤3人以上的,应予立案追诉,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过失造成森林火灾,过火有林地面积为50公顷(750亩)以上或防护林、特种用途林10公顷(150亩)以上的,处三年以上七年以下有期徒刑。

知识拓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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