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月,湖南这五个市州城市优良天数比例达到100%

2020-04-01 18:45:51 红网
作者:李璐 葛倩 编辑:徐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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红网时刻4月1日讯(记者 李璐 通讯员 葛倩)记者今天从省生态环境厅了解到,今年1-2月,湖南省空气质量明显提升,PM2.5、PM10平均浓度大幅下降;地表水水质总体为优,洞庭湖水质得到改善。2月,郴州市、怀化市、湘西土家族苗族自治州、张家界市、永州市五个市州的城市优良天数比例达到100%。

1月和2月,全省14个市州城市空气平均优良天数比例分别为83.4%、94.8%,与上年同期相比,分别上升34.6个百分点、9.3个百分点。其中,1月,郴州市、怀化市、湘西土家族苗族自治州3个城市优良天数比例为100%;2月,在上述3地基础上,新增张家界市、永州市,城市优良天数比例达到100%。这两个月全省均无重度及以上污染。

6项空气质量监测指标中,全省1月份PM2.5、PM10的平均浓度都同比下降了40%以上,2月份同比下降20%以上。二氧化硫、一氧化碳、二氧化氮的平均浓度持续下降。值得注意的是,臭氧浓度同比上升。

14个市州城市空气质量排名中,1月,怀化市、湘西土家族苗族自治州、张家界市位列前三;2月,张家界市、郴州市、怀化市跻身前三。

全省地表水水质保持总体为优。1月,295个监测评价断面中(还有50个断面由国家采测分离,暂未反馈监测结果),水质优良的Ⅰ-Ⅲ类水质断面占95.3%,与上年同期可比的监测断面相比,增加1个百分点。2月,318个有监测数据的断面中,Ⅰ-Ⅲ类水质断面比例占97.2%。

前2月,全省31个在用和2个备用地级以上城市集中式饮用水水源水质达标率为100%。60个“水十条”国家考核断面中,1月和2月达到或优于Ⅲ类水质标准的,分别同比增加3.3%、5%;均无劣Ⅴ类水质断面。

洞庭湖湖体水质得到有效改善。11个洞庭湖湖体断面中,1月,岳阳、常德和益阳的湖区断面均为Ⅳ类水质;2月,常德湖区和益阳湖区提升为Ⅲ类水质,岳阳湖区为Ⅳ类水质。主要污染物总磷的平均浓度,岳阳、常德、益阳湖区分别从1月的0.086毫克/升、0.058毫克/升、0.055毫克/升,降至2月的0.068毫克/升、0.03毫克/升、0.043毫克/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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