春天播种、夏天成长、秋天收获……宁乡一市民龚某某栽下了果树后,便期盼着树木成长的那一天。但是,他却等来了警察。今天,记者从宁乡警方获悉,龚某某从一林木基地先后9次“移植”树木至自家空地,因涉嫌盗窃被警方依法采取刑事强制措施。
龚某指认现场。通讯员供图
龚某某家住宁乡市青山桥镇一村庄,虽然算不上富贵家庭,但生活质量却也不错,依山傍水,儿孙孝顺,家门前还有几块菜地,种了点果蔬,倒也有种归园田居的感觉。
今年2月的一天,龚某某琢磨着,家里还有几块地空着,种点什么好呢?不如种果树,既有观赏性,还可以食用。说干就干,2月3日、5日……直至3月,他先后9次从青山桥一林木基地“移植”了数量不等的枇杷树、柚子树、梅子树、樱桃树等树苗,看着屋子前满满当当的果树,他既开心又欣慰,因为他的菜园绿了。
但是,他没等来秋天的丰收,却等来了警察。近日,青山桥派出所的警察来到龚某某家,看着面前的一株株果树,他知道瞒不下去了。在警察面前,龚某某承认了自己从青山桥某林木基地偷盗果树的事实,他满园丰收的美梦“黄了”。
原来,早在3月17日,青山桥派出所就接到辖区林木基地姜先生的报警称:基地里的果苗被盗。接警后,民警立即对案发现场进行了侦查,发现偷走的果树种类多、数量少,再次贩卖的可能性小,沿着这一线索,民警多次进入该村进行了走访调查,发现该村村民龚某某有重大作案嫌疑。
目前,龚某某因涉嫌盗窃已被宁乡市公安局依法采取刑事强制措施,案件正在进一步侦查之中。
民警提醒,喜欢栽花种树,可以去买、去培植,但靠不正当手段获得的,就算结出了果子,那也可能是“苦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