红网时刻4月7日讯(记者 郑涛 通讯员 郭秀峰 黄卫国)3月31日,在湖南醴陵市检察院远程提审室内,醴陵市法院以远程庭审的方式,对刘赞等15人涉黑案进行一审公开宣判。主犯刘赞因犯组织、领导黑社会性质组织、寻衅滋事等8项罪名,数罪并罚,被判处有期徒刑18年、剥夺政治权利4年;刘华等11名黑社会性质组织成员分别被判处有期徒刑4年6个月至12年不等的刑罚。另外3人也被判处相应的刑罚。
经查明,被告人刘赞自2014年起,通过吸纳、接受投靠等方式,网络刘华等一批社会闲散人员、刑满释放人员从事违法犯罪活动。至2018年年底,逐渐形成以刘赞为组织、领导者,以刘华等人为骨干成员的黑社会性质组织。
2014年至2018年间,以刘赞为首的涉黑团伙在湖南株洲市区以所开办的“天域茶楼”作为组织活动据点,以直接开办或合伙参股方式经营“天域KTV”“鑫旺物业公司”“尊园物业公司”、放贷公司等经济实体或项目。刘赞还直接实施开设赌场、组织卖淫、提供有偿陪侍、高利放贷、强迫交易等违法犯罪活动,攫取巨额经济利益,并将其中部分经济利益用于组织的发展壮大。
该组织多次以暴力、威胁、恐吓或其他手段实施违法犯罪活动,同时依托组织势力和恶名,使用“软暴力”手段对株洲某酒店经营方、某小区开发商、业主等人进行威胁、滋扰。其中,开设赌场30余起、组织卖淫500余次、寻衅滋事10余起、强迫交易5起,非法获利超过250万元。该组织为非作恶,打伤无辜群众7人。
“通过综合全案分析,以刘赞为首的犯罪团伙,多次以暴力、威胁、恐吓或者其他手段,有组织地多次进行违法犯罪,严重破坏了当地的经济和社会生活秩序,应认定为黑社会性质犯罪组织。” 承办检察官介绍。
据了解,在公安机关侦办案件过程中,醴陵市检察院成立了以检察长为组长的专案组,提前介入,引导侦查取证。在审查起诉阶段,该院检察长把关,严格依法办案,准确甄别涉黑犯罪与一般普通刑事犯罪,并多次专题召开案件会商会议,及时解决办案中遇到的困难和问题,确保案件办得快、诉得准。案件移送审查起诉后,该院又指派办案经验丰富的公诉团队出庭支持公诉,依法运用严谨详实的证据促使15名被告人当庭认罪悔罪。因当下疫情影响,该院积极与法院、公安等协调对接,通力配合,最终促使法院及时以远程视频方式公开宣判此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