湖南今年开工改造1000个老旧小区 18个县(市、区)入选省级试点

2020-04-13 09:45:01 长沙晚报
作者:陈焕明 编辑:高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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长沙晚报4月12日讯(全媒体记者 陈焕明 通讯员 叶昂 万勇)老旧小区改造一头连着民生、一头连着发展,是事关群众切身利益和经济社会发展大局的重大民生工程。4月10日,省住建厅、省发改委、省财政厅三部门联合印发《关于推进全省城镇老旧小区改造工作的通知》(以下简称《通知》),明确将按照“先基础后完善、 先功能后提升、先地下后地上”的原则,大力实施城镇老旧小区改造,优先解决安全问题,优先补齐功能短板,以微改造见大成效。今年湖南计划开工改造1000个城镇老旧小区,并将这一工作列入全省民生实事重点项目。

范围:建成于2000年前老旧住宅小区

“住建部2017年开始在广州、厦门、长沙等全国15个城市开展城镇老旧小区改造试点,并于2019年联合国家发改委、财政部发文在全国全面推开。”省住建厅负责人介绍,试点表明,城镇老旧小区改造惠及面广,不仅帮助居民改善基本居住条件,也是扩大投资、激发内需的重要举措。

《通知》明确,城镇老旧小区是指城市、县城(城关镇)建成于2000年以前、公共设施落后影响居民基本生活、居民改造意愿强烈的住宅小区(含独栋住宅楼)。

对已纳入城镇棚户区改造计划、拟通过拆除新建(改建、扩建、翻建)实施改造的棚户区(居民住房),不属于老旧小区改造范畴;以居民自建住房为主的区域和城中村暂不纳入城镇老旧小区改造范围。

内容:重点支持基础类改造

老旧小区建造年代早、建设标准低、维护养护不到位、公共环境品质不高。数据显示,湖南省目前约有1.38亿平方米小区存在市政基础设施老化、公共服务不全等问题。

《通知》提出,“旧改”的改造内容分为基础类、完善类、提升类。基础类改造内容,即满足居民安全需要和基本功能需求的改造,包括处置违章建筑、房屋公共部分修缮、供排水、供电、供气、道路、通信、照明、环卫、电梯、消防等;完善类改造内容,即满足居民改善型功能需求和生活便利性需要的改造;提升类改造内容,即丰富社会服务供给的改造。

对基础类改造内容,湖南省将坚持应改尽改,中央和省级资金将大幅倾斜、给予重点支持。加装电梯纳入基础类改造内容,有条件加装的,应装尽装,并在资金上予以支持,重点保障。

资金:建立多元的资金筹措机制

老旧小区改造资金从哪里来?《通知》指出,建立多元化的可持续资金筹措机制,坚持“谁受益、谁出资”原则,建立政府、产权单位、居民合理共担机制。尚未实行社会化管理的单位小区,所在单位要利用自有资金加大对老旧小区改造的投入。水、电、气、暖、通信等运营企业要大力支持,承担一定的设施改造费用。

鼓励电梯、快递、物流、商贸、停车设施、物业服务等企业进行投资,并通过获得特许经营、公共位置广告收益、便民服务等收回改造成本的方式参与城镇老旧小区改造。

居民出资部分,可通过直接出资、使用(补交)住宅专项维修基金、提取个人公积金、投工投劳、小区公共收益、捐资捐物等方式落实。

今年,国家将“旧改”列入政府专项债新增的4个重点领域之一。省住建厅及省发改委、省财政厅提前组织进行了项目摸排,指导各地加快项目前期工作,建设项目库。下一步,将探索“旧改”模式,采取集中成片统筹平衡、跨片区组合平衡、小区内自求平衡等模式,整合资源,引入社会资本,为使用专项债创造条件。

实施:明确18个省级试点单位

“老旧小区改造就是要尊重群众意愿,为居民创造高品质人居环境。”省住建厅负责人介绍,“旧改”既要发挥政府的组织引导作用,又要坚持以居民为主体,尊重居民意愿,实现问题共找、方案共定、资金共筹、改造共管、效果共评、成果共享,把民生实事办到群众心坎上。

城镇老旧小区大多缺乏物业管理,能否在改造的同时建立后期运营维护管理机制,是改造效果能否长期保持的关键。《通知》明确,改造前,应明确小区物业管理模式,并作为小区列入改造计划的前置条件。

记者了解到,为发挥示范引领作用,湖南还明确了14个市(州)的18个县(市、区)作为省级城镇老旧小区改造试点,其中长沙市天心区、雨花区入选。省住建厅负责人表示,将通过试点示范,探索建立统筹协调、项目生成、政府与居民合理共担成本、市场化参与、金融机构支持、群众共建、项目推进、存量资源整合利用、长效管理等机制,形成可复制、可推广的经验。

18个省级城镇老旧小区改造试点单位

长沙市(天心区、雨花区)

株洲市(芦淞区、荷塘区)

湘潭市(雨湖区、岳塘区)

衡阳市(石鼓区)

邵阳市(邵阳县)

岳阳市(临湘市)

常德市(武陵区、鼎城区)

张家界市(永定区)

益阳市(沅江市)

永州市(祁阳县)

郴州市(汝城县)

娄底市(新化县)

怀化市(会同县)

湘西土家族苗族自治州(吉首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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