衡阳:办一个案子 救一个孩子

2020-04-14 14:57:38 红网
作者:宋美君 编辑:姜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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红网时刻记者 宋美君 衡阳报道

小杰(化名)是不幸的,10岁丧母,2018年父亲被人故意伤害致死。无人监管、无钱生活、无学可上,四处流浪,曾一度成为他的现状。

小杰又是幸运的,在父亲的案件中,衡阳市中级人民法院和石鼓区人民检察院共同努力,历时13个月的走访、取证、审判,为小杰争取到44万元赔偿款,让审判客观公正的同时亦有温度的存在。

4月10日,衡阳市中级人民法院上演了感人的一幕,小杰将一面写有“人民法院,情系人民,为民解忧,彰显正义”的锦旗送到了法官李自蹊手里,并给为他深情鞠躬,脸上洋溢着灿烂的笑容。当天,小杰还为石鼓区检察院送去锦旗,表达自己的感激之情。

内外联动“一体化”,集体温暖孩子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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未检专干给小杰进行心理辅导和心理干预。

15岁的小杰,总是低压着头,把衣领高高竖起,恨不得把整个脸埋在衣领下,两眼漠然。“一种让人莫名心痛的感觉。”石鼓区人民检察院副检察长、时任公诉科科长的刘海燕回想2019年10月15日初次见到小杰时情形,依旧记忆犹新。

案件经办人刘海燕经过多方了解发现,小杰父亲陈某在李余等27人涉黑案件中,被人故意伤害致死,小杰成为了一名孤儿。虽有一个远在杭州的同父异母姐姐,但无共同生活经历和感情基础。其姑姑经济拮据,也无暇顾及,致使其四处流浪。

孩子后续生活费用怎么办?谁来监管?“案件虽一审结了,但我们的工作远没有结束,我们必须一起拯救这个孩子。”

石鼓区检察院迅速启动内部协作、外部联动的“一体化”办案模式,成立了由检察长亲自指挥、检委会专职委员任办案组长,未检、扫黑办、民行公益诉讼、控申等多部门干警参与的专案组。

办案组先后在争取赔偿金、重新指定监护人、解决就学问题等环节上,采取“集中火力打歼灭战”策略,全体办案组分工协作,紧密配合,逐个攻克。

为了加快申请司法救助的力度和进度,由该院检察长亲自办理,争取了区政法委开辟绿色通道,仅2个半月就将4.8万元司法救助金落实到位。

同时,从未成年人权益保护角度出发,将相关情况向市检察院扫黑办作了专题汇报,及时与市、区两级法院进行沟通。

沉默、寡言,对谁都心存芥蒂,小杰有着较重的自卑和一定程度上的自闭心理问题,石鼓检察院安排工作经验丰富的未检专干进行心理辅导和心理干预。经过一个月的努力,收效明显,小杰变得乐观开朗很多,对未来生活充满了信心。

抽茧剥丝找突破,多番调解为补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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小杰在姑姑陪同下给法院赠送锦旗。

2019年11月6日,李余等27人涉黑案上诉至衡阳市中级人民法院。

在审理过程中,该案主审人李自蹊法官了解情况后,十分同情小杰的境遇,但心里也犯了难。该案是一起重大涉黑社会性质组织犯罪,如何找到突破口?既能够在一审的基础上为小杰多争取一些民事赔偿,又能做到对各被告人罚当其罪,实现案件审理政治效果、法律效果和社会效果三者的有机统一成了摆在李法官面前的一道难题。

通过仔细审阅全案卷宗,李自蹊注意到,被害人小杰父亲涉及的该起故意伤害犯罪在本案中是一起独立的犯罪,与全案的黑社会性质组织并无关系,该起犯罪涉及的六名被告人除一名被告人是本案的涉黑组织成员外,其余五名被告人和涉黑组织都无任何关系。

了解到这个情况后,结合“两高三部”正在推行的“刑事案件认罪认罚从宽制度”,李自蹊心里有了谱,并将该案的初步处理意向和中院扫黑办和衡阳市人民检察院进行了沟通,得到了相关部门的一致肯定。

大方向虽然有了,但最终落实起来却困难重重。

李自蹊与法官助理刘泉迅速组织该起故意伤害犯罪涉及的六名被告人的亲属及辩护人和被害人的亲属及其诉讼代理人到中院进行民事调解:如果被告人认罪认罚,在能力范围内积极赔偿被害人亲属经济损失,合议庭会在法律许可的范围内,结合本案的特殊情况和各被告人在该起犯罪中的作用大小综合考虑最终量刑。

一轮又一轮的调解,最终,当事人双方达成调解协议,六名被告人亲属共赔偿被害人亲属经济赔偿款共计44万元,被害人亲属也对各被告人的犯罪行为表示谅解。

赔偿款到位后,经过调解协商,协议规定所分配资金44万全部用于小杰今后的学习生活,由其姑姑担任监护人。

更让小杰欣喜的是,通过多方深入磋商沟通,争取到“关怀未成年人家庭救助计划”政策,小杰获得就读衡阳技师学院资格,学习美容美发知识,并免除全部就学和生活费用。

如今的小杰信心满满,期待步入学堂开启新的生活,他希望自己学成归来能为帮助过他的叔叔阿姨免费理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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