行贿原宁乡县委副书记邓杰平 长沙金琥房地产公司的“生财之道”

2020-04-22 14:43:11 红网
作者:郑涛 编辑:张天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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时刻新闻记者 郑涛 长沙报道

“学雷锋”无偿为原宁乡县委副书记邓杰平及其家人装修,希望其在国有土地出让使用权合同缓签、土地出让金及履约保证金缓交等方面想想办法;“做慈善”为原宁乡县委副书记邓杰平在对外投资上免费提供资金支持,希望其在项目的规划设计变更、安全事故协调等方面提供帮助……长沙金琥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以下简称长沙金琥公司)法人代表邓宪平的一系列 “骚操作”为自己谋取了大量非法利益。

2015年,长沙金琥公司法人代表邓宪平拍得地块后,因资金紧张无法按要求及时缴足土地出让金及履约保证金,先后多次请托原宁乡县委副书记邓杰平打招呼、批条子,要求照顾公司经营发展。案发后,邓宪平于2019年4月23日被留置,同年6月26日被刑事拘留,同年7月9日被逮捕,2020年3月12日被取保候审。

因公司资金紧张,多次找县委副书记帮忙打招呼、批条子

2015年12月25日,长沙金琥公司通过招拍挂程序竞得宁乡县(现已更名为宁乡市)新城大市场153号地块,用于开发建设放心产品大市场项目,并于竞拍当日与宁乡县国土资源交易中心签订了宗地《成交确认书》,该宗地成交价为3279万元。

《成交确认书》明确要求,自签订确认书之日起十日内,长沙金琥公司应当同宁乡县国土局签订《国有土地使用权出让合同》。

“要在国有土地出让使用权出让合同缓签、土地出让金及履约保证金缓交等方面想想办法。”由于长沙金琥公司资金紧张,无法按要求及时缴足土地出让金及履约保证金,邓宪平先后多次请托时任宁乡县委副书记邓杰平(另案处理)向时任宁乡县国土局局长肖某喜打招呼,要宁乡县国土局为长沙金琥公司提供帮助。

没过多久,邓杰平接受了委托,并向肖某喜打招呼、批条子要求照顾长沙金琥公司。肖某喜按邓杰平的要求一一照办,使长沙金琥公司得以推迟5个月签订《国有土地使用权出让合同》,并推迟8个月缴足土地出让金。

也就是在这一年的年底,邓宪平正“无偿”为邓杰平及其岳母家安装暖气片。

后在该项目的规划设计变更、安全事故协调等方面,邓宪平熟门熟路地请邓杰平帮忙,而邓杰平也先后给时任宁乡县规划局局长李某文、时任宁乡县玉潭镇党委书记王某潮打招呼,要求他们帮忙解决。

一路“过关斩将”,让长沙金琥公司开发的宁乡县放心产品大市场项目得以顺利进行,据了解,该项目于2016年4月开工,2016年10月竣工。

项目竣工后,邓宪平再一次选择“无偿”为邓杰平在宁乡县龙桥御园的别墅进行修砌护坡、外墙贴砖等部分装修。两次“无偿”装修折合人民币共计57200元。

2015年年底至2017年8月,为了感谢邓杰平对长沙金琥公司的帮助,邓宪平代表单位先后多次通过银行转账、代付购房款等方式送给邓杰平人民币共计994642元。

期间,因邓杰平对外投资尚缺20多万元资金,邓杰平遂要邓宪平提供资金支持,邓宪平同意后分别在2017年1月19日、20日向指定银行账户转账,给予邓杰平人民币共计25万元。

湖南正德联合会计师事务所出具《关于长沙金琥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宁乡县新城放心产品大市场”项目经营情况鉴证报告》,认定截至2019年8月,该项目净利润为4872246.39元(含未售)。

案发:犯单位行贿罪,被判处有期徒刑一年六个月

2019年4月23日,案发,邓宪平在宁乡市玉潭街道中源凝香华都小区被带至长沙市留置点进行调查。

随后,长沙市天心区监察委员会扣押了涉案违法所得人民币55万元,长沙县人民检察院扣押了涉案违法所得人民币100万元。

长沙县法院经审理认为,长沙金琥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为谋取不正当利益,向国家机关工作人员行贿,情节严重,其行为已构成单位行贿罪。邓宪平作为直接负责的主管人员,应以单位行贿罪追究其刑事责任,其单位违法所得财物依法应予以追缴。

到案后,邓宪平如实供述自己的罪行,认罪悔罪,依法可以从轻处罚。鉴于邓宪平系初犯,认罪悔罪,符合社区矫正条件,可对其宣告缓刑。

综上,判决长沙金琥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犯单位行贿罪,判处罚金人民币三十万元(罚金已缴纳);邓宪平犯单位行贿罪,判处有期徒刑一年六个月,缓刑两年,并处罚金人民币二十万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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