红网时刻4月29日讯(记者 姜心玥 通讯员 李知英 黄福宋)为切实做好汛期人防安全生产工作,湖南省人防办下发《关于做好汛期人防工程安全生产工作的通知》,要求各市州人防办要落实责任、排查整改、政令畅通,防范自然灾害引发的安全生产事故。
《通知》指出,各地要加强领导,严格落实责任,高度重视人防领域防汛防灾工作。要结合本地本单位实际,及时研究部署,制定应急预案、防汛措施,强化应急管理,储备防汛物资和器材,要加强工作督导,严防安全事故。
各地要对辖区内人防工程进行拉网式巡查,并按照项目、责任领导、巡查人、巡查时间、工程状况、整改措施、值守人员等要素,认真记录,建立台账。重点要对结构安全隐患较多的早期人防工程、易堵易涝的经营性人防工程、在建的各类人防重点项目、配备抽排设备和备用电源进行全面排查。对排查出来的隐患,要制定严密整改措施,对不能保证安全生产的要坚决停产、停工、停用。
《通知》要求各市州人防办要及时反馈,保持政令畅通,加强汛期值班值守,严格执行领导干部到岗带班和关键岗位24小时值班报告制度,确保及时准确掌握信息,妥善处置各类险情。汛期高风险期间,各地要按照应急处置程序要求,在第一时间将有关防汛信息和处置情况进行报告。在汛期(5月-8月)期间,于每月30日前报送《汛期安全隐患排查治理情况登记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