红网时刻记者 王义正 通讯员 兰志荣 罗天峰 长沙报道
为深入推进审计“两统筹”工作,进一步增强审计监督效能,近日,湖南省审计厅印发了《审计项目两统筹有关审计业务管理规定》(以下简称《业务管理规定》),从制度层面对审计项目融合式、嵌入式审计业务管理作出具体规定,为审计项目统筹实施绘制了“路线图”。
《业务管理规定》深入贯彻落实国家审计署“两统筹”工作部署要求,结合湖南实际制定,着眼于规范项目统筹实施中的审计行为,提高审计项目质量和工作效率,积极发挥审计在国家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中的职能作用。深入推进审计“两统筹”工作,既能有效缓解审计部门人少事多的矛盾,更好实现审计全覆盖,也是审计部门响应中央为基层减负要求的具体体现。
《业务管理规定》明确规定,应当科学统筹安排审计资源,实行项目融合式、嵌入式审计,减少重复交叉审计,做到一次审计,完成不同审计任务,实现“一审多项” “一审多果”“一果多用”。融合式审计,即由一个审计组对同一个被审计单位同时实施2个以上不同类型的审计项目,嵌入式审计,即审计项目添加其他审计事项。
《业务管理规定》对实施“两统筹”项目的业务操作流程作出全面而具体的规定,具有很强的操作性。包括如何编制和送达审计通知书、编制审计工作方案、编制审计实施方案、编制审计工作底稿、征求被审计单位(被审计人)意见、出具审计报告,以及审理、执行、归档、成果开发等审计工作全过程。
在审计通知书编制和送达方面,明确规定融合式审计要合并编制、送达审计通知书,应在通知书中明确一个审计项目为主审计项目,其他审计项目为被融合的审计项目,主审计项目由厅长办公会议决定;嵌入式审计只编制、送达审计项目通知书。
在审计工作方案编制方面,明确规定融合式审计既可以按审计项目分别编制,也可以合并编制审计工作方案;嵌入式审计一般由牵头被嵌入审计事项的业务部门提出工作要求、明确审计重点,实施项目审计的审计组只编制审计项目的审计工作方案。
在审计实施方案编制方面,明确规定融合式审计,不同的审计项目应当分别编制审计实施方案;嵌入式审计,只编制审计项目的实施方案,但应当在审计实施方案“审计内容、重点及审计措施”中列示被嵌入的审计事项。
在审计工作底稿编制方面,明确规定不同审计事项分别编制审计工作底稿,并附相应的审计证据;同一个审计事项属于不同的审计项目时,所编制的审计工作底稿,连同所附审计证据,作为主审计项目的审计工作底稿,其他的审计项目复印此审计工作底稿即可。
在征求被审计单位意见和出具审计报告方面,明确规定融合式审计,不同的审计项目应当分别提出审计报告(征求意见稿),分别出具审计报告;嵌入式审计,被嵌入的审计事项不属于该审计项目内容的,被嵌入的审计事项的审计情况和发现的问题,作为审计报告(含征求意见稿)的其他问题反映。
在项目审理方面,明确规定审计资料原则上应当同步一次性送审理处审理。政策跟踪审计项目、预算执行情况审计项目、经济责任审计项目、领导干部自然资源资产离任(任中)审计项目相互融合式审计时,可以按审计项目分别提交审计业务会议审议。
在审计执行方面,明确规定应当分别按审计报告的要求和审计发现的问题清单进行,并按不同的审计项目分别归集有关执行资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