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省审计厅印发《审计项目两统筹有关审计业务管理规定》(简称《规定》),为我省实施“审计两统筹”绘制“路线图”。
审计两统筹,是指审计机关通过对审计项目和审计组织方式统一筹划,科学配置审计资源,提高审计效能。实施审计“两统筹”可以有效扩大审计覆盖面,提高审计效率,同时因避免交叉重复审计,可将对被审计单位的影响降到最小。
湖南如何在实际中推进“审计两统筹”,形成审计“一盘棋”,一直缺乏制度指导。《规定》出台填补了这一空白。
《规定》明确,今后我省将重点探索融合式审计、嵌入式审计,对同一单位的多个审计项目将由一个审计组实施,在审计项目中添加其他审计事项,达到最大深度和广度对被审计单位进行全面审计和评价的目的。
省审计厅表示,通过项目融合式审计、嵌入式审计,可以在一次审计中完成不同审计任务,实现“一审多项”“一审多果”“一果多用”,达到审计两统筹目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