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长沙,为进一步扩大学校自主权,促进普通高中多样化、特色化发展,高中学校除划线招生外,还实行指标生、直升生、特长生和推荐生等多样化招生政策。今年省教育厅出台的文件提出“普通高中可申请自主招生,招收具有学科特长、体艺专长、创新潜质的学生,招生对象为本校招生范围内且在当地参加了初中学业水平考试的符合条件的学生”。这让很多考生及家长担心,免参加中考的“直升生”政策可能会被取消。但根据长沙市教育局下发的文件来看,中考直升生政策今年仍然保留,直升生除因病、因残可以申请免考以外,均必须参加体育中考。但已被录取的直升生不再参加全市统一组织的书面考试,不能参与其他高中学校的录取。同时,尽管义务教育阶段取消了特长生,但中招时仍保留特长生招生方式。
【指标生】
省级示范性普通高中不低于40%的招生计划作为指标生计划,按比例平均分配到招生区域的公办初中。
【直升生】
①对口直升生,省级示范性普通高中招生计划中划出一定的指标,作为该校招收对口直升生的指标。对口帮扶类学校的指标数为微机派位到受援学校且连续在该校就读三年应届初中毕业生人数的8%-10%;委托管理类学校的指标数为在被托管学校连续就读三年应届初中毕业生人数的3%-5%。委托管理满6年的学校逐步减少对口直升生指标,第7年下降到4%,第8年下降到3%。
②本校直升生,普通完全中学高中招生计划中划出一定的指标,作为招收本校初中直升生的指标。直升本校高中的指标数控制在连续就读三年应届初中毕业生人数的5%以内。
【特长生】
在教育行政部门认定的资格范围内,对具有特殊才能的学生,根据教育行政部门下达的特长生招生计划(原则上不超过本校招生计划的5%),在政策规定的范围按标准录取。
【推荐生】
高中学校招生录取时,对综合素质特别优秀,但因家庭变故、疾患、意外事故等客观原因,造成学业考试失误的学生,可依据学生所在初中学校两名资深教师提交的推荐信以及核实的情况,在教育行政部门核定的范围内由招生学校破格录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