红网时刻5月14日讯(记者 张皎 通讯员 宋晓珍)5月11日,永顺县公安局交通警察大队对一名在抖音上晒“潇洒”的女士依法进行了处罚。
5月2日,刘某艳驾驶牌号湘UG73**的小型汽车从永顺县芙蓉镇前往松柏镇。驾车途中,该女士脚穿凉鞋,左脚脱鞋随意放置车位上,未系安全带,并拍摄抖音视频发在互联网上,引发广大网友围观,造成了不良影响。接到网友举报后,该大队根据视频资料的线索,查找到该女士,她对违法事实供认不讳。经查,该女士妨碍安全行车,驾车未系安全带的行为违反了《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第51条、《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实施条例》第6条第3项和《湖南省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办法》第22条,永顺交警对其进行了严肃批评教育,并依法对其给予驾驶证扣2分,罚款250元的处罚。
永顺交警在此温馨提示广大司机朋友:遵守交规,争做文明交通参与者!网络不是法外之地,如有淤泥塞网一样依法清理!
来源:红网时刻
编辑:吴思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