庭审现场。
红网时刻5月15日讯(记者 郑涛)5月14日,由永兴县人民检察院提起公诉的被告人李某某等三人涉嫌敲诈勒索罪一案在永兴县人民法院公开开庭审理。永兴县人民检察院检察长李福江作为第一公诉人出席法庭支持公诉。
检察机关依法指控,被告人李某某等多人经常纠集在一起,多次堵矿、闹事阻工,并以此名义威胁当地煤矿支付各种费用,给当地合法企业造成巨大经济损害,造成恶劣社会影响。在庭审过程中,控辩双方就犯罪构成、犯罪数额、恶势力犯罪团伙的认定展开了激烈的辩论,经过六个小时的庭审,法院宣布择期宣判。
2018年10月以来,永兴县人民检察院对受理的所有涉黑涉恶案件均由检察长或分管副检察长带领的办案组负责承办,实行“捕诉合一”办案模式,明确专人专办,在优化资源配置的同时提高了工作效率。2018年10月至今,检察长、分管副检察长共办理涉恶案件21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