备受关注的长沙垃圾分类新规要来了。
单位和个人未按照规定分类投放生活垃圾的,由环境卫生行政主管部门责令改正,可以对单位处2000元以上5000元以下罚款,对个人处50元以上200元以下罚款,某些情况还有可能由有关部门依照相关规定将违规居民信息归集到信用信息平台……日前,《长沙市生活垃圾管理条例(草案·一审修改稿)》新鲜出炉,并对外征求意见。
潇湘晨报记者 易思含 长沙报道
5月14日,长沙市公开征集《长沙市生活垃圾管理条例(草案·一审修改稿)》(以下简称《条例》)相关意见。那么,长沙生活垃圾分类怎么分?不分将怎么处罚?居民又有怎样的声音?潇湘晨报记者通过走访,从有关部门和市民两方面进行了了解。
不按规定投放处置,个人和单位都将罚款
修改稿中提到,将生活垃圾分为四大类:可回收物、有害垃圾、厨余垃圾、其他垃圾。
修改稿中还提到,单位和个人未按照规定分类投放生活垃圾的,由环境卫生行政主管部门责令改正,可以对单位处2000元以上5000元以下罚款,对个人处50元以上200元以下罚款。
不履行生活垃圾分类义务受到三次以上罚款处罚或者拒绝缴纳罚款,阻碍政府及有关部门依法履行生活垃圾管理职责受到处罚,报复举报人依法受到处罚的将由有关部门依照相关规定将其信息归集到信用信息平台。但是,其中情形的违法行为人,可以申请通过参加十日的生活垃圾分类志愿服务活动,将相关信息移出信用信息平台。
而对违反规定收集、运输的单位,将已分类投放的生活垃圾混合收集、混合运输的;未按照规定时间收集生活垃圾的;未使用生活垃圾分类运输专用车辆,或者未实行密闭运输、未实施在线监管的,由环境卫生行政主管部门责令改正,并处五千元以上两万元以下罚款。
对违反生活垃圾管理规定行为有权举报
通过《条例》的颁布,规范生活垃圾“投放、收集、运输、处置”四个重要环节的全程分类,对垃圾产生者、政府部门、管理责任人、收运处置单位的责任作出规定。
在监督方面,一是强化综合监督,明确监督主体、内容及建立生活垃圾管理全过程信息系统要求;二是强化分项监督,规定住房和城乡建设、农业农村、商务、生态环境等相关部门监管职责;三是强化考核制度,明确将生活垃圾管理情况纳入绩效评估、文明单位、综合治理等考核内容;四是强化公众监督,任何单位和个人对违反生活垃圾管理规定的行为有权举报。
垃圾分类的行政处罚遵循宽严相济的原则。
市民声音:罚款应当作最后手段
《条例》即将出台,群众怎么看?垃圾不分类,就要“惩罚”,群众又怎么看?
记者通过采访了解到,大部分居民对于这一措施,都是持支持态度,但是同样,他们也有相应的疑问。
由于自己和家人并没有养成垃圾分类的习惯,面对可能即将因此受到的惩罚,万博汇小区的葛先生(以下皆为化姓)感到有些慌张:“对于这个措施我是支持的,惩罚从长远来看也是利于社会发展的,但是我们是不是应该先让大部分人养成习惯,然后再实行呢?面对垃圾分类,我们是不是需要在家里也摆放四个垃圾桶呢?”
厨余垃圾和其他垃圾的分类,在葛先生看来是制约自己垃圾分类的一大难点:“由于家里养了宠物,那对于宠物产生的垃圾,该算在厨余垃圾还是其他垃圾中呢?”
葛先生认为,是不是应该把罚款当作最后的手段,而是更多地以引导为主呢?人性化是不是应该体现得更加重要一些。
家住雨花亭的刘先生对记者说,这样的措施就应该长期坚持不松懈,但是怎么推进措施彻底进入每个人的心里,也是需要考虑的问题:“在垃圾分类的硬件措施上,是不是可以准备得更细一些。如果丢垃圾的地方旁能有机器帮忙提示,告诉不太懂的人哪些垃圾应该丢在哪里,这样可以提高效率,如果还有不愿意按规定放垃圾的人就应该处罚。”
砂子塘小区王女士则表示,如果自己做好了分类,运输过程中又混合在一起了,这是不是浪费了居民想把垃圾分类的真心呢,希望可以对每个环节都有效实行监管。同一小区的居民周女士表示,部分老年人习惯收集废品,现在实行垃圾分类后,是否会对于这批老人来说,丧失了一大乐趣呢?
回应 将通过教育引导等多种方式促进垃圾分类
长沙市城管执法局相关负责人表示,通过近几年的努力,长沙市目前已基本构建了市级统筹、市区联动、部门协同、齐抓共管的工作推进机制,建立了以可回收物、有害垃圾、厨余垃圾、其他垃圾为基本类型的垃圾分类处置体系,生活垃圾分类投放、分类收集、分类运输、分类处置的全链条基本建立,末端处理能力充足。在当前长沙市生活垃圾分类收集、分类运输、分类处置三大环节均已基本成型的情况下,通过《条例》的出台,进一步规范生活垃圾分类投放、收集、运输、处置各个环节,完善源头减量和资源化利用的各项措施,对垃圾产生者、政府部门、管理责任人、收运处置单位的责任作出规定,实现生活垃圾管理全过程的制度化、法治化,有助于推行生活垃圾分类制度建立。
《长沙市生活垃圾管理条例》计划于今年10月1日起实施,为了更好地帮助居民掌握相关内容,学会正确进行垃圾分类,在实施之前,将组织系列宣传、贯彻活动,通过电视、报纸、网络等载体,利用led显示屏、楼栋及电梯宣传栏、公交、地铁移动广播等途径,还会组织一些形式多样的宣传活动,有针对性地指导居民在家庭、工作单位、公共场所等场景如何正确分类,争取让每一个市民都掌握相关知识。实施后,将对混收混运等现象强化监管、处罚力度,进一步规范生活垃圾“投放、收集、运输、处置”等环节,确保全程分类。
目前,《长沙市生活垃圾管理条例(草案·一审修改稿)》正在向全社会广泛征求意见,希望广大市民积极献言献策。
意见请于6月15日前寄送市人大常委会法工委或者发电子邮件至cssrdfzw@sina.com。
联系电话:8866858688668625(传真)邮政编码:410013
地址:长沙市岳麓大道218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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社区湿垃圾变“抢手货”
可回收垃圾有利用价值,湿垃圾就只能丢掉吗?为增强辖区居民的垃圾分类意识,调动居民参与垃圾分类的积极性,近日,开福区浏阳河街道福元路社区联合辖区珠江物业开展“合格湿垃圾积分换礼品”的垃圾分类奖励活动。
湿垃圾也变成了“抢手货”,社区居民纷纷响应。据了解,福元路社区工作人员和志愿者前期通过在小区门口发放垃圾分类宣传手册、居民微信群宣传等方式让辖区居民了解垃圾分类的基本常识,活动中在各小区设置湿垃圾称重处,安排专人对湿垃圾进行称重、验收和登记。活动将从5月初持续到7月中旬,目前,已有60多户居民参与干湿垃圾分类,社区累计回收湿垃圾达496.67千克。
此前的2019年6月,开福区芙蓉路社区更对老旧小区垃圾分类实施推出了新招:垃圾分类指导员上门宣传垃圾分类时,以户为单位向居民发放垃圾分类绿色积分卡,通过垃圾分类督导员的监督,进行正确垃圾分类投放可打卡积分,社区在每季度会评比出各小区的“绿色之星”给予奖励。同年,开福区湘雅路街道文昌阁社区推出“剁手要快乐,垃圾要分类”环保行动,在街头设置“双十一版”分类垃圾桶,同时向居民发放首批100张“绿色存折”,攒下快递包装垃圾,凭存折“存”入相应垃圾分类点,即可兑换奖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