红网时刻5月27日讯(记者 郑涛)“谢谢检察官的不起诉处理,给了我改过自新的机会,我今后一定遵纪守法,搞好邻里关系。” 5月25日,在湖南省石门县维新镇范银湾村村部不起诉公开宣布现场,被不起诉人廖某邦面对检察官这样真心地表达他的忏悔。在镇村两级工作人员的见证下,两人冰释前嫌、握手言和。这样的场景,正是石门县人民检察院将“谁司法,谁普法”的理念贯穿于办案、传达于大众的具体体现,真正让群众在司法个案中体验到法律温度,感受到公平正义。
事情还得从头说起。2019年4月26日,石门县维新镇范银湾村村民伍某支以邻居廖某邦妻子在自家水桶里放烂白菜叶为由,质问廖某邦,双方发生口角并致肢体冲突,廖某邦将伍某支眼部打成轻伤。承办该案的检察官王佳审查案件事实,了解双方当事人的诉求后,考虑到双方系邻里关系,且以往关系融洽,有达成和解的基础,先后五次前往村、镇调查核实情况,督促廖某邦积极赔偿,受害人对嫌疑人表示谅解并达成和解协议,石门县院依法对其作出相对不起诉处理。
“通过办案,不仅让双方当事人达成了和解,化解了矛盾,更是打通了执法司法的‘最后一公里’,使广大群众接受了一次深刻的普法教育,为建设平安石门、促进社会和谐稳定做出了贡献。”维新镇人大副主席覃共荣在现场说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