红网时刻衡阳6月1日讯(通讯员 廖建明 何小彦 记者 宋美君)5月20日晚上8时,石鼓区人民法院执行局通过精心部署,抽调骨干力量,依法在被执行人住所对其采取执行强制措施。在法律的震慑之下,通过法院的组织调解,5月29日,当事人之间的建设工程合同纠纷和刑事附带民事赔偿纠纷得到顺利执结。
2014年,江某儿子以建设工程分包为由收取罗某押金10万元。但事后并无工程可以施工,却拒不退还押金,2016年8月,蒸湘区人民法院判决江某儿子偿还罗某押金。在此之前,罗某曾以要求江某儿子退还押金为由入侵江某住所,并与江某发生肢体冲突,2019年,石鼓法院判决罗某犯非法入侵住宅罪处有期徒刑八个月,并赔偿江某各种损失25218.38元。罗某主张江某儿子应该偿还押金10万元,江某主张罗某应赔偿2万多元赔偿款。因两案存在关联,由石鼓法院并案执行。因双方积怨很深,互不退让,纠缠不清,执行一度陷入僵局。对于法院组织的调解劝说不予理睬,甚至一度上访告状,均要求法院加大执行力度,给个说法。
面对利益纠缠的两个信访老案,石鼓法院相关领导和执行局负责人仔细研究案情,精心部署安排,制定实施方案,带队夜袭江某儿子住所,对相关人员采取执行强制措施,达成了即时结清部分欠款、余款分期偿还债务的书面协议,至此两件信访老案全部成功执结,双方息访矛盾终于化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