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启动全市防汛IV级应急响应的通知
各区县防汛抗旱指挥部、市防汛抗旱指挥部各成员单位:
根据省防指的要求,结合气象部门的预测预报和《张家界市防汛应急预案》的有关规定,经市防指研究,决定自6月10日17时起启动张家界市防汛IV级应急响应。
请各区县、市防指各成员单位按照防汛IV级响应的要求,突出抓好山洪地质灾害防御、城市防涝排渍、水库水电站防守、山塘和中小河流洪水防范工作;各区县党政主要领导要靠前指挥、统筹安排;各级防汛责任人必须迅速到位,切实履行职责;各山洪地质灾害易发区、隐患点要加强巡查值守,遇紧急情况及时启动应急预案,提前转移群众,确保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安全。
张家界市防汛抗旱指挥部
2020年6月1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