岳阳市人民政府关于李鹏杰等同志任职的通知(岳政人〔2020〕3号)
各县市区人民政府,岳阳经济技术开发区、城陵矶新港区、南湖新区、屈原管理区,市直各单位,中央、省属驻岳各单位:
根据省委编办《关于岳阳市机构改革涉改处级事业单位调整的批复》(湘编办复字〔2019〕10号),将市劳动就业服务处承担的行政职能划入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改为市就业服务中心,为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所属副处级公益类事业单位。
根据省委编办《关于岳阳市组建生态环境保护等5个领域综合行政执法机构的批复》(湘编办复字〔2019〕62号),组建市生态环境保护综合行政执法支队,不再保留市环境监察支队(市环境应急指挥中心);组建市文化市场综合行政执法支队,不再保留市文化市场综合执法局;组建市交通运输综合行政执法支队,不再保留市交通运输综合执法支队;组建市农业综合行政执法支队,不再保留市农业综合执法支队。
根据市委编办《关于市直机构改革涉改事业单位调整的通知》(岳编发〔2019〕2号),将市市场建设管理处更名为市市场建设服务中心。
市人民政府决定:
李鹏杰同志任岳阳市就业服务中心主任;
魏锦鑫同志任岳阳市生态环境保护综合行政执法支队支队长;
谭建武同志任岳阳市文化市场综合行政执法支队支队长;
范律同志任岳阳市交通运输综合行政执法支队支队长;
熊巍同志任岳阳市农业综合行政执法支队支队长;
徐爱明同志任岳阳市市场建设服务中心主任。
原市劳动就业服务处主任、市环境监察支队支队长、市文化市场综合执法局局长、市交通运输综合执法支队支队长、市农业综合执法支队支队长、市市场建设管理处主任职务自然免除,不再办理免职手续。
岳阳市人民政府
2020年6月9日
岳阳市人民政府关于李岳星等同志职务任免的通知(岳政人〔2020〕2号)
各县市区人民政府,岳阳经济技术开发区、城陵矶新港区、南湖新区、屈原管理区,市直各单位,中央、省属驻岳各单位:
市人民政府决定:
免去李岳星同志岳阳市工业和信息化局副局长职务;
免去万艳秋同志岳阳市公安局监所管理支队政委职务;
免去陈文联同志岳阳市强制隔离戒毒所所长职务;
刘凌云同志任岳阳市交通运输局副局长(兼);
免去胡荣满同志岳阳市交通运输局副局长(兼)职务;
免去张善保、吴新平同志岳阳市商务粮食局副局长职务;
陈绍东同志任岳阳市林业局副局长;
免去李洪泽同志岳阳市林业局副局长职务;
免去周继祥同志岳阳市审计局副局长职务;
免去蒋仕林同志岳阳市统计局副局长职务;
免去刘立蒙同志岳阳市供销合作联合社理事会副主任职务;
免去李贻华同志岳阳市供销合作联合社监事会副主任职务。
岳阳市人民政府
2020年6月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