红网时刻6月30日讯(记者 刘璇)今天是6月30日,企业年报的最后一天,逾期申报将面临很严重的后果。
根据《企业信息公示暂行条例》《农民专业合作社年度报告公示暂行办法》和《个体工商户年度报告暂行办法》,企业、农民专业合作社和个体工商户应当于每年1月1日至6月30日,向登记机关报送上一年度报告。由于疫情原因,个体工商户年报时间由6月底之前延长到今年年底。
按照《市场监管总局 商务部 外汇局关于做好年报“多报合一”改革有关工作的通知》(国市监信〔2019〕238号)的规定,自2019年度年报开始,外商投资企业(机构)将统一通过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报送“多报合一”年报。疫苗生产企业、特种设备生产企业为重点年报对象,要求应报尽报。
如果不按时申报,根据《企业信息公示暂行条例》的规定,将面临严重后果。根据《企业信息公示暂行条例》的规定,被列入经营异常名录的企业在政府采购、工程招投标、国有土地出让、授予荣誉称号等工作中将被依法予以限制或禁入。经营异常名录信息是企业办理信贷、投资、担保等金融业务的重要考量因素,列入经营异常名录的企业在相关业务领域将被限制或禁入。经营异常名录信息将通过“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向社会公示。在如今信用至上的时代,潜在的投资者、合作者、消费者必将远离信用缺失的企业,选择信用良好的企业。列入经营异常名录满3年仍未履行公示义务的,将被列入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被列入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的企业的法定代表人、负责人,3年内不得担任其他企业的法定代表人、负责人。被列入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的企业,五年内不得申请移出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