遛狗却不拴绳?民警:罚款200元

2020-07-02 10:30:58 红网
作者:满延坤 编辑:杨雁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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红网时刻7月2日讯(潇湘晨报记者 满延坤 通讯员 胡敦荣)为进一步加强对养犬的管理,防止犬类伤人等意外伤害事件发生,长沙县公安局泉塘派出所加大并强化巡逻力度,对不文明养犬行为予以劝阻制止。近日,泉塘派出所社区民警在巡逻中发现有市民遛狗不拴狗绳,对犬主进行罚款。

6月18日,泉塘派出所社区民警在泉塘安置区三期巡逻时,发现谢某某遛狗不拴狗绳,对周边的群众带来了一定的安全隐患,社区民警对其不文明养犬行为进行了劝阻制止,并责令其立即整改。近日,社区民警在巡逻中,再次发现谢某某未将其养的犬只“旺财”拴绳,于是,民警将谢某某传唤到派出所,并根据《长沙市养犬管理条例》对其罚款200元。

下一步,泉塘派出所将加大对不文明养犬行为的集中整治,加强依法养犬、文明养犬的宣传力度,对未拴绳的流浪犬、无主犬进行捕捉。

民警提示:依法养犬、文明养犬,是每一个市民的责任和义务;养狗需办证,遛狗时必须系上狗绳,并由成年人牵领;遛狗过程中狗狗排泄的粪便要立即清理。做一个文明、自律的养犬人,建设维护好优美整洁的城市环境、和谐宜居的人居环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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