红网时刻7月3日讯(记者 郑涛 通讯员 王辉 谢叶)6月30日,新化县人民检察院以被告人易科等7人恶势力犯罪集团涉嫌寻衅滋事罪、强迫交易罪、非法拘禁罪等11个罪名向新化县人民法院提起公诉。该案由湖南省人民检察院、湖南省公安厅联合挂牌督办,新化县人民检察院检察长李佳林担任主办检察官。
检察机关在审查起诉阶段均依法告知了被告人享有的诉讼权利,讯问了被告人,听取了辩护人、被害人的意见,审查了全部案件材料。
新化县人民检察院起诉指控:2009年以来,以被告人易科为首要分子,重要成员刘霞、梁万、龙志权、谢尧文较为固定,其他成员梁和平、谢帅积极参与的犯罪团伙,经常纠集在一起,在涟源市六亩塘社区及周边大肆实施寻衅滋事、强迫交易、非法拘禁等犯罪活动,形成了符合犯罪集团法定条件的恶势力犯罪组织。该犯罪集团为非作恶,欺压、残害群众,对当地经济、社会生活秩序造成了恶劣影响,应当以故意伤害罪、非法拘禁罪、寻衅滋事罪、强迫交易罪、串通投标罪、非法侵入住宅罪、妨害公务罪、破坏选举罪、诈骗罪、行贿罪、信用卡诈骗罪等追究相关被告人的刑事责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