彭某是攸县丫江桥镇的一位村民,其儿子因涉嫌犯罪被攸县公安局抓获。去年5月份,经表妹的介绍,彭某认识了来自黄丰桥镇的刘某。刘某向彭某吹嘘自己关系面广,能够找熟人把彭某的儿子从看守所放出来,并使其免受牢狱之灾。
这一听就是天方夜谭,胡说八道。但因为是表妹介绍的人,且刘某特别能说道,他说只要准备六万元,先拿三万元打通关系,等人放出来后再支付三万元。先付“定金”,再付“尾款”?这听起来有模有样,难道有谱?爱儿心切,一时冲动,彭某便相信了刘某的话,于去年五月底和六月底分别通过微信转账的方式共给了刘某两万元。
收到钱后,刘某从不主动联系彭某,彭某每每追问,得到的回复都是事情正在办,很快便有结果。但彭某最终等来的结果是攸县人民法院的宣判:其儿子因寻衅滋事罪被判处有期徒刑5年。
彭某这才知道自己被骗了 ,今年6月,在多次与刘某交涉无果后,他终于下定决心,来到黄丰桥派出所报警。
派出所受理此案后,立即调查清楚事实,并于近日将涉嫌诈骗的犯罪嫌疑人刘某抓获。经审讯,刘某对自己的犯罪事实供认不讳。
原来,犯罪嫌疑人刘某系惯犯,曾因盗窃罪和诈骗罪被判处有期徒刑十二年,因抢劫罪和诈骗罪被判处有期徒刑七年。两次出狱后依旧屡教不改,听闻彭某儿子被抓后立马起了歹念,主动去认识彭某实施诈骗。
可笑的是,刘某把自己吹嘘得那么能耐,自己却在监狱呆了小半辈子。所以怎么可能有随意“捞人”这种事呢?
法律正义,不容践踏,别花冤枉钱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