邵阳县开展“打非断链”专项行动 强力推进“十年禁捕”

2020-07-29 16:36:29 红网
作者:陈平常 黄克明 刘春波 编辑:陈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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犯罪嫌疑人谢某新被依法刑事拘留。

红网时刻7月29日讯(通讯员 陈平常 黄克明 刘春波)7月27日,湖南省邵阳县“长江禁捕、打非断链”专项行动正在进行,正在该县资水支流赧水邵阳县黄亭市镇永塘村河段、霞塘云真如庵村河段使用“地笼”非法捕鱼的犯罪嫌疑人谢某新被公安机关当场抓获,其捕得的35公斤河鱼河虾及3只水鸟(小䴙䴘)被查缴,当事人因涉嫌非法捕捞水产品罪被依法刑事拘留。这是该县开展 “打非断链”专项行动,强力推进江河“十年禁捕”工作的一个缩影。

为认真贯彻落实中央和省委省政府关于长江流域“十年禁渔”的重大决策部署,保护水生态资源,建设好绿水青山,邵阳县委县政府积极作为,把属于长江流域的资江、夫夷河和郝水等主要江河纳入“十年禁捕“范围。为确保禁捕工作顺利推进,该县组织河长办、水利、水产、市管、公安等职能部门自7月1日起联合开展整治行动。

整治重点是查处全县各水产品生产企业、农产品批发市场、农贸市场、渔具商店、商场超市、餐饮服务单位和网络交易平台等经营主体的违法行为,严厉打击非法捕捞、交易犯罪活动。该县明文规定,严禁经营销售标注“长江野生鱼”“长江野生江鲜“、”河鱼馆“和“渔港”等字样的水产品;严禁出售、购买、食用长江流域珍贵、濒危野生水生动物及其制品;严禁以”长江野生鱼“、”长江野生江鲜”为噱头进行宣传;严禁为出售、购买、利用长江流域非法捕捞渔获物及其制品或者禁止使用的捕捞工具发布广告;严禁为违法出售、购买、利用长江流域非法捕捞渔获物及其制品或者禁止使用的捕捞工具提供交易服务。

整治要求,7月31日前,全县经营捕捞渔具、水产品及餐饮单位等经营者务必自查自纠,主动停止违法经营活动。经营范围、名称中含有标注”长江野生鱼”“长江野生江鲜”“河鱼馆”和“渔港”等字样的主动去市场监管部门办理变更或注销登记。自7月下旬至8月底,全面开展检查,凡发现有上述违法行为者一律从严查处,涉嫌犯罪的,移送公安机关依法追究有关当事人的法律责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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