省委省政府出台《关于贯彻落实〈新时代爱国主义教育实施纲要〉的实施意见》
培养爱国情 砥砺强国志 实践报国行
近日,省委、省政府印发《关于贯彻落实〈新时代爱国主义教育实施纲要〉的实施意见》。《实施意见》着眼培养爱国之情、砥砺强国之志、实践报国之行,对我省爱国主义教育明确提出任务要求。
《实施意见》指出,要加强课堂教学和思政课教育,把青少年作为爱国主义教育的重中之重,将爱国主义精神贯穿于学校教育全过程;丰富校园文化和课外实践活动,实施未成年人爱国主义教育强基铸魂工程,深化各级各类学校与爱国主义教育基地共建共享机制;发挥党员干部模范带头作用,引导广大党员干部做爱国奋斗的坚定弘扬者和践行者,积极投身脱贫攻坚、乡村振兴、城市治理、产业繁荣等工作实践;激发社会各界人士爱国热情,实现新时代爱国主义教育的全面覆盖。
《实施意见》强调,要进一步加强革命历史类纪念设施、遗址和爱国主义教育基地的建设、管理、使用工作;注重运用仪式礼仪,规范国旗升挂、国徽使用、国歌奏唱仪式;以重大纪念日、重大历史事件为契机,组织开展系列庆祝或纪念活动和群众性主题教育;突出传统和现代节日的涵育功能,开展各具特色的庆祝活动、文明实践活动、志愿服务活动等;立足湖南红色资源优势,加快发展红色旅游,推进长征国家文化公园(湖南段)建设,不断丰富新时代爱国主义教育的实践载体。
《实施意见》指出,要发挥大众传媒宣传引导作用,创新方法手段,生动讲好爱国故事;发挥先进典型示范引领作用,大力宣传革命、建设、改革各个时期涌现出来的湘籍英雄模范,宣传时代楷模、道德模范、最美人物和身边好人,宣传具有爱国情怀的地方先贤和知名人物;发挥文艺出版精品涵养熏陶作用,不断推出讴歌党、讴歌祖国、讴歌人民、讴歌劳动、讴歌英雄的精品力作;发挥互联网最大增量作用,加强爱国主义网络内容建设,建设红色数字家园,汇聚网上正能量,营造新时代爱国主义教育的浓厚氛围。
《实施意见》同时对加强新时代爱国主义教育的制度保障作出明确安排,要求落实主体责任、充实工作队伍、强化制度和法治保障,坚持守正创新,着眼常态长效,使爱国主义成为全省人民的坚定信念、精神力量和自觉行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