开全国先河!《湖南省现场救护条例》11月1日起施行

2020-08-05 22:10:09 红网
作者:吴公然 李丽璇 编辑:胡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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7月30日下午,湖南省十三届人大常委会第十九次会议在长沙闭幕。.jpg

7月30日下午,湖南省十三届人大常委会第十九次会议表决通过《湖南省现场救护条例》。

红网时刻记者 吴公然 实习生 李丽璇 长沙报道

7月30日,湖南省十三届人大常委会第十九次会议表决通过《湖南省现场救护条例》,条例自2020年11月1日起施行。

由于目前国家层面没有相关法律,其他省份也没有专门的地方性法规,该条例开全国先河,对增强公民自愿参与现场救护的意识和能力,规范现场救护行为,及时有效抢救急危重症患者和伤者,意义重大。

记者梳理发现,该条例历经两次审议出台,时间跨度不到两个月。审议中,湖南省人大常委会组成人员围绕如何完善条例所进行的审议发言,干货很多。

一审:委员破解不会救不能救不敢救

在一审中,解决不会救、不能救、不敢救的问题引发委员们的热议,很多审议人员给出了自己的意见建议。

省人大常委会委员宋智富说,为什么出台现场救护条例,主要是解决不愿救、不敢救、不会救的问题。不会救的人很多,有的想救不会救,还有的不敢救。

“不鼓励什么人都去救护,没有一定的专业知识去救护反而会造成二次伤害。”省人大常委会委员梁肇洪说,立法的初衷是鼓励全民参与学习,让有知识和能力的人参与救护;公共场所应该依法配备必要的救护设施设备,要对施救者免责,形成良好氛围。

省人大常委会委员毛铁表示,现场救护的专业性强,提高救助人员水平需要系统化培训。应鼓励公益组织和义工组织参与救助,经常组织培训,促进现场救护更好发展。重视加强对物业管理人员、公交司机、保安等公共事务单位工作人员的培训,让他们会救、敢救、及时救。

一审中,关于条例的名称,引发了委员们不同的看法。

省人大民族华侨外事委员会副主任委员余雄说,道路交通安全事故、生活安全事故等,都存在需要现场救护的情况,条例中现场救护主要是指医疗救护,建议改为《湖南省现场医疗救护条例》。

省人大常委会委员詹鸣则表示,该条例属于弘德类立法,没有搞成现场医疗救护,去掉了“医疗”二字,因为这是动员全民共同参与,不是纯粹的医疗行为。

二审:现场救护教育应从娃娃抓起

在二次审议中,很多审议人员不约而同把目光投向了学生学习培训现场救护知识方面。

省人大常委会委员赵为济建议将小学生纳入培训对象,优先安排急救技能培训课时。

“小学六年级、初中、高中每学期应当开展不少于1课时,高等院校每学期应当开展不少于2课时的现场救护基本知识与技能教学。”省人大常委会委员梁肇洪说,从孩子抓起,相对今后社会培训来说,有利于降低社会成本。

省人大常委会委员蔡建和说,现场救护最重要的是防患于未然,大家都要懂得身体的防护,不光是各级各类学校要开设课程,各类职业培训机构和党校、行政学院也要纳入培训课程。

省人大教科文卫委委员唐应伟说,应进行分类培训,不搞一刀切,除了学习救护知识之外,还要学习被救护的知识和防护知识,区别小学和初中的培训内容。越早学越早平安,可考虑在更小的阶段普及基本知识。

省人大教科文卫委委员胡丽说,现场救护应从娃娃教育抓起,小学也应该纳入进去,甚至可以把幼儿园纳进去,在小学加强学习海姆立克法,以及溺水救护等,树立树牢安全意识和生命至上、生命可贵的理念。

作为一名来自基层的教师,省十三届人大代表张敏认为,谁来培训上这堂课更重要。她建议由县一级教育局统筹,专门培训一批老师在各基层学校巡回宣讲、进行示范,效果才会好,否则可能流于形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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