红网时刻株洲8月6日讯(记者 胡芳 通讯员 彭晚华)8月5日,记者从株洲市公安局交警支队车管所获悉,今年9月《湖南省电动自行车登记规定》即将满1年,作为顽瘴痼疾整治的一部分,株洲交警部门将在全市开展电动自行车上牌专项治理行动。株洲交警也推出了“网上办”或“就近办”服务,市民可以通过“湖南电动自行车登记系统”APP办理车牌及包括购买第三者责任保险等系列业务。
据了解,“网上办”是指电动自行车主通过下载“电动自行车”APP实现“在线申办、号牌邮寄到家”的服务;同时,大家还可以选择“就近办”,去附近的交警大队或者是邮政网点办理电动自行车登记服务。
株洲市车管所办证室副主任唐宗良介绍,根据规定,2019年4月15日以后生产的,有脚踏骑行功能、最高车速不超过25km/h、整车质量不超过55kg、电动机额连续输出功率不超过400W的电动自行车,属于国标自行车,对于这种车辆将会安排绿牌;对于2019年4月15日前购买的不符合“国标”的电动自行车,交警部门将会安装黄牌。
对于非“国标”的电动自行车将有3年的过渡期(2023年3月1日),过了过渡期就会强制报废;对“国标”的初次上牌是使用期限是5年,5年之后车主可以提出要求延期一年,直到电动自行车无法再使用。
【零费用】
实施免费注册登记,免行驶证,免年检,最大限度便利电动自行车车主。
免登记费用。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办理电动自行车登记时不得收取任何费用,免费为群众登记上牌。
免行驶证。相关条款规定电动自行车申请注册登记只发放号牌,不制作也不发放行驶证。电动自行车驾驶人今后无需随身携带电动自行车行驶证即可上路行驶。
免年检。电动自行车登记项目只有3项,分别为注册登记、转移登记和注销登记,规定电动自行车登记后无需再作任何检验,不增加车主任何负担。
【资料准备】
申请电动自行车注册登记,车辆所有人应当向所在地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交验车辆,并提供以下资料:
(一)车辆所有人的身份证明;
(二)车辆来历凭证;(车辆来历凭证是指: 车辆销售、法院判决、拍卖等单位出具的销售发票或有关证明材料。属于本规定实施前购买且无法提供上述证明材料的,可以由车主户籍所在地或经常居住地村(居)民委员会出具相应证明。)
(三)产品合格证;
(四)国家强制CCC认证证书。
对申请材料齐全,符合登记条件的电动自行车,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应当在受理申请的当日内,查验资料,确认车辆,并以电子文件形式存档,核发号牌。
【不予注册登记情形】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予办理注册登记:
(一)2019年4月15日以后购买且不符合“国标”的车辆;
(二)擅自拼装、改装的;
(三)提交的车辆来历凭证、产品合格证与车辆信息不符的;
(四)其他不符合国家标准和强制性产品认证要求的情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