长沙今年来已有3456名不文明“铲屎官”受罚 提醒:14岁以下未成年人不得单独携带犬只
广东佛山八旬老人被狗绳绊倒身亡一事引发广泛关注,长沙此前也有发生遛狗不牵狗绳引发的伤人事件。此外,因遛狗引发的赔偿纠纷也屡有发生,有没有牵狗绳都会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
《长沙市养犬管理条例》已实施一年多,遛狗牵绳的情况如何?有多少人因不文明遛狗受罚?遇到遛狗不牵绳,市民该怎么做?8月19日,三湘都市报记者进行了走访调查。
■记者 杨洁规 通讯员 雷其荣
现场
仍有遛狗不牵绳现象,市民“数落”不文明养犬
19日傍晚,三湘都市报记者分别走访了开福区、雨花区的多个小区,发现绝大多数犬主遛狗时都自觉牵狗绳,但还是存在遛狗不牵绳的现象。
雨花区上海城小区,一进小区就看到不少业主在花园散步、闲聊,其中以老人和小孩居多,偶尔可以看到一两只未牵狗绳的小型犬只。业主李女士说,不牵狗绳的宠物狗就像一颗定时炸弹,“小狗在小区空地上飞奔、打闹,如果冲出来绊倒人怎么办?你看网上那个视频,就有老人被绊死咯。”
对于遛狗遛成“放养”的现象,家住开福区上麻园岭社区的刘小姐抱怨称,不少犬主经常不牵犬绳遛狗,“有时一条狗直接窜到你身边,活泼一点的还会把前爪搭上来,大人都吓一跳,别说小孩子。”刘小姐告诉记者,此前曾被未牵绳的狗吓过,“幸亏朋友在旁边用太阳伞遮挡了一下,不然就扑到我身上来了。”
数据
今年以来,长沙3456名不文明“铲屎官”受罚
今年6月10日至9月10日,长沙公安在全市范围内启动不文明养犬集中整治行动,重点整治养犬不办证、遛狗不牵绳等不文明养犬行为。
“遛狗不牵狗绳的现象,相比较以前还是有很大改观。”长沙市公安局治安支队一大队大队长刘卫平介绍说,整治期间,对未牵绳、未办养犬许可的养犬者下达责令整改通知书,甚至暂扣犬只。对于已责令整改过的不牵绳的养犬者,如果警方下次再次查获其有此行为,将依法进行罚款。
数据显示,今年以来,长沙公安机关针对养犬者的违法养犬行为执法办案3456起,其中责令限期整改3123起,办理行政案件333起,犬只办证数量较同期增幅明显。
7月1日,长沙县公安局湘龙派出所民警巡逻至湘润社区龙塘安置区时,发现李某在严格管理区内未按规定携犬出行,未佩戴犬绳,警方依法对其处以罚款200元。
7月22日,家住望城区高塘岭街道斑马湖社区的骆某在附近遛狗时,未用犬绳牵领犬只,被巡逻民警当场查获,依法对其处以警告的处罚。
8月12日夜间,李某在长沙县湘峰村遛狗时,因未牵狗绳,被长沙县长龙派出所民警处以警告的处罚。
提醒
遇遛狗不牵绳,市民可打110举报
犬主遛狗不牵绳,市民遇到该怎么办?去年5月1日正式实施的《长沙市养犬管理条例》有明确规定。
《条例》规定,在严格管理区内携犬出户时,应用2米以下的犬绳牵领犬只,未用犬绳牵领犬只,由公安机关责令改正,给予警告;拒不改正的,处200元以上500元以下罚款,并可以扣押犬只。同时,不得由十四周岁以下未成年人单独携带犬只;犬只伤害他人的,养犬人应当立即将被伤害人送至医疗机构诊治,先行支付医疗费用,并在24小时内将伤人犬只送至犬只留检场所进行检测,不得隐匿、转移。
《条例》第十一条规定,“任何单位和个人对于违法养犬行为,有权进行劝阻,并可以通过12345市民服务热线或者相关部门进行举报和投诉。”
同时,《条例》对公安机关的职责也进行了明确,包括办理养犬许可;捕杀狂犬,处置流浪犬;查处犬只扰民、放任犬只恐吓他人、纵犬伤人等违反治安管理的行为;查处未经许可养犬、违法携犬出户等违法行为等。市民群众如发现以上情况,也可以拨打110向公安机关反映。市民可以通过拍照、录像等方式固定违法养犬证据,为公安机关依法处理提供协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