红网时刻8月21日讯(记者 郑涛 实习生 胡艳)2020年7月,雨花法院执行人员发现一件怪事:被执行人长沙莎罗体育健身有限公司(以下简称莎罗公司)名下的银行账户于4月3日被法院冻结,但3个月以来,公司门庭若市,营业正常,上述冻结账户内却没有任何资金流入,该现象引起执行人员高度注意。
经调查发现,被执行人莎罗公司至今未履行生效法律文书确认的义务,且将其经营收入转移,恶意规避执行。长沙市雨花区人民法院依法对被执行人莎罗公司罚款100000元,限在2020年8月21日前交纳。
案情回顾
2019年11月27日,因莎罗公司长期拖欠工资且未依法缴纳社保,员工展某某向公司递交了《解除劳动合同通知书》,并向长沙市雨花区劳动人事争议仲裁委员会提起仲裁,要求其支付相应工资及经济补偿。
2020年1月20日,经长沙市雨花区劳动人事争议仲裁委员会仲裁裁决,莎罗公司需向展某某支付欠付工资、经济补偿金等共计12565.31元。另外,莎罗公司还有同类仲裁争议纠纷17件,共计欠付展某某及其他劳动者工资达37万元。
裁决生效后,因莎罗公司未按裁决要求支付上述款项,展某某等17名员工向长沙市雨花区人民法院申请执行。
4月3日,雨花法院向被执行人莎罗公司送达了执行通知书及报告财产令,告知其立即履行相关法律文书义务及如实向法院申报财产,但其收到上述通知后仍未履行。
4月18日,执行人员冻结了莎罗公司的银行账户。
恶意规避执行,法院依法严惩
莎罗公司银行账户被法院冻结后,3个月以来,其冻结账户内没有任何资金流入。
执行人员到莎罗公司进行现场调查,发现其营业正常。但其名下账户没有资金流动,这明显不符合常理。
7月27日,执行团队来到了莎罗公司的经营地,依法开展现场搜查。在搜查过程中,依法扣押了存有经营流水记录的电脑主机两台、POS机一台等物品。
执行人员在前台发现一个付款码,通过扫码,发现该公司目前的收入并未进入公司账户,而是从这个二维码流入了一个名叫“长沙马栏山伽创体育文化有限公司”的收款账户。
针对上述情况,执行人员当场向被执行人长沙莎罗体育健身有限公司下达传票,要求其向法院说明上述情况。
7月30日,承办人告知被执行人必须立即履行还款义务,否则将会采取罚款、拘留等措施。
8月12日,案件承办人电话传唤莎罗公司法人李某某于8月19日到法院接受询问,但其仍未到法院,且无法明示履行还款时间及期限。法院当即做出处罚决定:决定对被执行人长沙莎罗体育健身有限公司罚款100000元,限在2020年8月21日前交纳。
案件进入执行程序后被执行人要主动履行义务
法官提醒,案件进入执行程序后,被执行人应当主动履行义务并如实向人民法院申报财产。如果其有履行能力,却拒不履行、甚至将其经营收入转移,这样的行为已经触犯了民事诉讼法的相关规定,法院可以据此进行罚款、拘留等处罚决定,情节严重的甚至会触犯刑法。
如果被执行人确有生产、生活困难,无法履行生效法律文书确定的义务,可以依法向法院申报其真实的财产状况(企业可以申请破产程序),人民法院将依法中止或终结本次执行程序。
但切忌自作聪明,拿法律当儿戏,“小伎俩”必将换来大损失甚至是法律严惩!